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
2011年1月18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我局宝山区教育信息网(www.eicbs.com)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行政办公室,电话:66592882。
一 、概 述
我局2010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透明、服务社会为原则,切实加大公开力度,不断规范工作制度和程序。2010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稳定,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 ,具体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等日常事务,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推进。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人员能认真学习上级有关信息公开工作文件,加强对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工作人员能认真参加市教委、区政府办公室组织的工作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供优质、高效、满意服务
(二)配套制度规范建设情况。为保证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我局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建设。目前,我局已制订和执行的信息公开制度主要有:《宝山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宝山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宝山区教育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宝山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宝山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管理制度》。在制度的执行过程中,我们努力做到程序规范、配合默契、运转有序,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审核、受理流程和保密管理等各环节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及时汇报领导小组,并与相关科室沟通,不断完善和健全各项制度,使之更好地促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提高。
(三)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本年度,一是进一步优化了网上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对宝教网首页的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了改进,对整个信息公开的页面结构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方便公众查询;在专栏内新建了“信息公开目录”,按照规范,重新编制了信息索取号;依托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实现了“依申请公开”的“在线申请”功能。同时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最大限度地主动公开所有信息,除少数敏感性信息和过程性信息外,力求实现教育政府信息的全覆盖。二是重点推进了网上“便民服务”专栏的建设,更新和充实了“便民服务”子栏目内容,提供了“教师资格认定”、“民办非学历教育申办”两个行政许可事项的网上办事和在线办理链接,细化网上咨询、网上信访受理、处理的工作流程和相关机制,新增了“便民问答”栏目的信息34条。三是进一步网上信息服务能力,做好了“政策解读”服务栏目,新增政策解读信息14条,提升了为公众服务的能力。
(四)其他工作情况。本年度,我局进一步推进下属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按照市教委的统一部署建设了招生考试机构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二是在教育招生、收费等关键时期,下发通知,细化这些热点问题的公开要求,并开展了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工作自查评议,督促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止到2010年底,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7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或更新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7条,全文电子化率100%,较上年度主动公开量增加5%,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7条,占 6.5%;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占2.8%;业务类信息97条,占90.7%。
(一)主动公开范围
根据《条例》、《规定》、《若干意见》等关于主动公开的具体要求,我局主动公开的主要内容有:本局领导名单和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责;教育管理规划和发展计划方面的政府信息;与公众密切相关的教育收费、入学报考与招生、教育教学活动等业务方面的政府信息;教育机构和教育人事方面的政府信息;办公地址、联系方式、投诉电话等情况;教育和学校改革发展动态、新闻等情况;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情况;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及市教委要求,我局对基础建设和仪器设备采购的等重大项目的立项、招标、实施等情况通过政府招标采购平台上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
(二)主动公开途径
1、互联网
公众可以通过宝山教育信息网站(http://www.eicbs.com)查阅。在网站的“信息公开”专栏设立“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教育业务”“其他”,以及“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公开申请”、“公开年报”等内容,用于发布有关信息,不断增加教育信息公开透明度。同时,通过宝山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bsq.sh.gov.cn/)向社会公众公开公文类信息。
2、公共查阅点
宝山区教育局行政办公室(宝杨路158号)为我局接受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公共查阅点。宝山区档案局(淞宝路104号)为全区政府公开信息集中查阅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0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当面申请0件,传真申请0件,电子邮件申请3件,网上申请0件,信函申请0件,其它形式申请0件,其中2件我局审核后,及时按申请人要求作了答复;1件为主动公开信息,我局已告知申请人信息获取的方式,并通过电子邮件将其所申请信息发送给申请人。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本局2010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物的行政复议0件。本年度未发生与诉讼有关的费用。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情况
本局2010年度共接受单位、市民咨询、宝教网网上信访1109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48次、咨询电话接听616次、当面咨询接待225次、网上咨询116次,信访、咨询中都没有涉及信息公开的咨询和信访。对各类网上信访、咨询,我们都一一作了答复,为促进教育和谐、社会和谐,提升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起到了良好作用。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年度,我局按照要求认真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在此项工作中做了一些工作,但离《条例》和社会公众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一是进一步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工作意识;二是完善和健全网上服务项目,需增加行政审批许可和便民服务的网上办事的“在线受理”、“状态查询”、“结果反馈”等环节,尤其是在搬到新的办公场所后,争取进一步健全办事大厅和实体窗口建设,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三是在重大规划制订前,需建立健全意见征询、专家论证和社会公示等制度,在网站上设立意见征询栏,及时倾听民意,保证教育健康发展。
七、 说明、附表、附图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7 |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
条 |
107 |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0 |
受理申请总数 |
条 |
3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3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6.其它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其中:1.同意公开数 |
条 |
3 |
2.同意部分公开数 |
条 |
0 |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0 |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
条 |
0 |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0 |
7.“重复申请”数 |
条 |
0 |
8.不予公开总数 |
条 |
0 |
其中(1)“国家秘密”数 |
条 |
0 |
(2)“商业秘密”数 |
条 |
0 |
(3)“个人隐私”数 |
条 |
0 |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
条 |
0 |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
条 |
0 |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
条 |
0 |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48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116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255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616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289771 |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0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0 |
2.邮寄费 |
元 |
0 |
3.复制费(纸张) |
元 |
0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
人 |
1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0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0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