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本市关于行政执法公示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局行政处理的执法信息向社会公示。
处理相对人名称 |
处理相对人类别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理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理依据 |
处理类别 |
处理内容 |
处理决定日期 |
处理机关 |
上海宝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1011313461020XJ |
朱卫杰 |
(宝山)人社执法(2024)理字第01147号 |
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行为 |
无故拖欠28名劳动者2023年9月、2024年1月、2024年3月至2024年9月期间的工资,共计人民币:玖佰壹拾玖万陆仟捌佰叁拾玖圆陆角玖分(9196839.69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
行政处理决定 |
要求你单位在收到本行政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28名劳动者2023年9月、2024年1月、2024年3月至2024年9月期间的工资,共计人民币:玖佰壹拾玖万陆仟捌佰叁拾玖圆陆角玖分(9196839.69元) |
2024.11.25 |
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上海市宝山区蒋丰佳餐饮店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2310113MACJLAAYX9 |
张立贵 |
(宝山)人社执法(2024)理字第01205号 |
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行为 |
无故拖欠1名劳动者2024年6月至2024年8月期间的工资,共计人民币:壹万玖仟伍佰圆整(19500.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
行政处理决定 |
要求你单位在收到本行政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1名劳动者2024年6月至2024年8月期间的工资,共计人民币:壹万玖仟伍佰圆整(19500.00元) |
2024.11.26 |
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