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07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_区级建议结果公开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对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07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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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区级建议结果公开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公告
  • 发布日期: 2024-07-03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4-07-03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刁国富代表: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特别是提出的关于创新售后公房物业管理补贴考核办法的宝贵建议。针对售后公房的物业管理补贴情况,我们房管局物业科会同区财政局,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研究梳理、重构考评奖励体系

我局售后房物业管理费考评奖励办法于2009年起正式实施,期间我局在2014年、2017先后两次对考评奖励办法进行优化和完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创新社会治理的要求,坚持党建引领物业融入基层治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物业管理工作,切实发挥好售后房考评奖励作用推动新形势下物业行业高质量发展,有效破解物业管理难题,根据《关于开展“红色物业 幸福之城“品质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宝委组〔2022109号)的工作部署,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售后房考评奖励工作,党组会多次研究,多次组织相关街镇召开座谈讨论,相关部门下到物业企业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形成售后房考评奖励实施细则修订稿,反复征求区委组织部、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和各街镇意见后,已于2022年10月13日正式发文。重构后的《宝山区售后房物业费考评奖励实施细则》(宝房管物20227号)对考评奖励标准、考评权重、考评体系重新调整,一方面打破了以往吃大锅饭的分配格局,对工作开展不力的物业企业将扣减一定比例的奖励资金,让工作得力的物业企业得到更多奖励,一方面增加区局的考评权重,能更加有效督促享受补贴的物业企业。

二、多箭齐发、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2023年11月3日,我局出台《宝山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宝房管物〔2023〕8号),包含十条意见来压实物业企业责任和鼓励支持物业企业品牌化规模化发展,通过制度创新、奖优惩劣、闭环处置、规划建设前置等方式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监督管理工作,把物业企业打造成为基层治理的重要力量,持续提升居民的满意度和感受度。

后续,我局考虑将《宝山区售后房物业费考评奖励实施细则》与《宝山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中的“建立物业企业综合评价体系”相结合,从小区居民、业委会、居委会、街镇及区房管局五个维度对物业企业进行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运用到售后房物业费考评奖励过程中,实现售后房考评和综合评价的并轨。此举旨在通过综合评估物业企业的服务、管理、业主满意度等多方面表现,提高评价的全面性和客观性,同时提升评价效率和准确性。并轨后的评价体系将作为资金分配的依据,激励物业企业提升服务质量,优化资金使用效率,推动行业健康发展,并最终提高居民的满意度和感受度,实现基层治理和居民生活品质的双重提升。

三、支撑保障、做好资金发放工作

截至2024年5月我局已完成2023年上半年售后公房物业管理费考评奖励考核工作已发放2022年上半年售后公房物业管理费考评奖励,发放总额为1500万元。自2009年开始实施售后房物业管理费考评奖励办法至今,我局已累计发放考评奖励总额4.75亿涉及售后房小区291个,售后房面积为1132.44万㎡,物业企业55个。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区财政局继续加强售后公房物业管理费考评奖励资金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售后公房物业管理费考评奖励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确保奖励资金发挥实效。

最后,再一次感谢刁国富代表对创新售后公房物业管理补贴考核办法的建议,我局会持续做好售后公房的考评工作,在财政资金的支持下做好资金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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