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宝府办〔2011〕42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的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宝山区建筑渣土整治工作推进小组(以下简称“推进小组”),负责全区建筑渣土整治工作的执法、协调、指导、监督、考核,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连正华 副区长
副组长 黄爱华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徐荣森 区绿化市容局局长
郭生建 区绿化市容局副局长、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成 员 周剑平 区建设交通委副主任
朱红德 区绿化市容局副局长
顾建荣 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徐恒祥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副局长
龚晓东 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戴金奎 区城市交通运输管理署署长
黄云峰 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站长
毛燕萍 区建筑管理所所长
杨旭坤 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勤务科科长
于秋华 区绿化市容局环卫管理科科长
杨志刚 区废弃物管理所所长
推进小组下设执法整治办公室和管理协调办公室。执法整治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大队,顾建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旭坤同志任联络员;管理协调办公室设在区绿化市容局,朱红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志刚同志任联络员。
今后,推进小组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主题词:机构 设立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