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行镇“宝悦华庭(三期)”项目商业用房定向过户事宜的函_公开目录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杨行镇“宝悦华庭(三期)”项目商业用房定向过户事宜的函

信息来源: 杨行镇 发布时间 2021-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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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       裁:
  • 发布日期: 2021-06-22
  • 发文字号: 宝杨府〔2021〕37号
  • 发文日期: 2021-06-22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杨行镇

上海市宝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1年2月24日上午,在宝山区西城区建设开发公司召开关于杨行镇“宝悦华庭(三期)”项目2套商业用房定向产权过户的会议,经与区级相关部门协商,会议明确:

1、根据“宝悦华庭(三期)”项目《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经营性用地)》(沪宝规土(2018)出让合同补字第29号)中第五十九条03款:“地块内需综合设置建筑面积不少于2700平方米的健身场馆、建筑面积不少于1200平方米的游泳馆以及建筑面积不少于6750平方米的文化活动中心。该部分业态对应的物业权属需无偿移交给政府。”设置为健身场馆、游泳馆及文化活动中心的位于“宝悦华庭(三期)”水产路2069号302室、401室的2套商业用房(其中,302室预测建筑面积4680.086平方米,401室预测建筑面积5808.63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合计接近原合同约定的10650平方米(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按上述条款约定,应无偿定向过户给上海市宝山区杨行镇人民政府。

2、与会各单位均同意由区房管局将设置为健身场馆、游泳馆及文化活动中心的2套商业用房,在办理销售方案备案证明时,备案用途为用于销售,注记定向过户给上海市宝山区杨行镇人民政府。另,再由区房管局对2套商业用房进行文件登记,明确交易转让对象为上海市宝山区杨行镇人民政府。由转让双方与税务部门协商税费计算事宜,所有转让税费均由开发企业招商宝欣置业有限公司承担,区规划资源局下属不动产登记中心据此办理过户手续。

上述定向过户的产权转让事宜已经过宝山区杨行镇人民政府及招商宝欣置业有限公司同意。由开发企业向贵局提请办理现房销售方案备案。

特此致函。


                                上海市宝山区杨行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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