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宝山区信息化项目全流程规范化管理,加强项目采购和建设过程实施质量、进度、变更及技术文档等有效的管控,确保信息化建设项目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顺利实施,区信息委在修订《宝山区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结合信息化项目监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制定了《宝山区信息化项目工程监理管理实施细则》。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加强项目建设的过程管理,解决监理缺位导致部分项目建设不规范的问题,区信息委在修订《宝山区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研究形成了《宝山区信息化项目工程监理管理实施细则》,规范本区信息化项目工程监理工作,保障信息化项目建设的工程质量和安全。
二、制定过程
(一)起草阶段。自2022年1月至2月,区信息委根据我区信息化项目管理实际情况,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信息化项目监理工作的实际需要,研究形成了《宝山区信息化项目工程监理管理实施细则》。
(二)征询意见阶段。2022年3月8日,区信息委向全区各单位发出书面意见征询的通知,共收到相关反馈意见3条,基本上都予以吸收采纳。8月9日,区信息委召开专家论证会,根据专家意见对《宝山区信息化项目工程监理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了修改完善。8月10日,《宝山区信息化项目工程监理管理实施细则》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民互动栏目下“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发布,为期一个月,未收到反馈意见。
三、主要内容
《宝山区信息化项目工程监理管理实施细则》分为五个章节,包括总则、监理单位的确定和委派、监理工作内容、监理工作要求、监理工作管理规范,共二十二条。信息化项目应按照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有关规定,委托具备相关贯标认证或资质的监理单位对项目建设实施监理,监理单位接受区信息委统一管理。通过“集中委派”、“统一备案”等方式,更好地发挥监理规范作用,确保信息化项目建设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