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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办理区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工作评估考核结果的通报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4-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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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14-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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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
 

(二O一四年三月十日) 

宝府办〔201420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宝山区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暂行办法》和《宝山区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目标考核暂行办法》,按照求真务实、客观公正的原则,区政府办公室会同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区政协提案委组成2013年度办理区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工作评估考核小组,对54家承担区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任务的区政府部门、街镇、园区和有关单位进行了评估考核。在各承办单位报送工作总结的基础上,通过自评、考评、参评、综合评定等方式,共评出2013年度办理区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工作优秀单位10家、良好单位15家。具体如下:

一、办理工作优秀单位(10家)

区公安分局、区建设交通委、区规划土地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教育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商务委、友谊路街道、吴淞街道、罗店镇。

二、办理工作良好单位(15家)

区发展改革委、区城管执法局、区经委(信息委)、区体育局、区科委、区民政局、区环保局、区卫生计生委、工商宝山分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杨行镇、大场镇、庙行镇、月浦镇。

希望上述受表彰的单位继续努力,再接再厉,在今后工作中继续发挥模范作用。希望其他承办单位学习上述单位的先进经验,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开拓创新的精神姿态,进一步做好我区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区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不断提升我区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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