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各基层单位
为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高质量完成督察期间各项工作任务,经镇党委、政府领导研究决定,成立月浦镇配合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
李 强 |
镇党委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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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 婷 |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 |
副组长: |
李光杰 |
镇党委副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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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刚 |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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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海英 |
镇党委委员(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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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利平 |
副镇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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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 江 |
副镇长 |
组 员: |
胡 靓 |
镇党群办主任、团委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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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晓燕 |
镇规建办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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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雯婧 |
镇信访办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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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益垚 |
镇党群办副主任(负责党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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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亚 |
镇规建办副主任、河长办常务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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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儒成 |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党支部书记、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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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健 |
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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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峰豪 |
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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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军成 |
镇城市建设管理中心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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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彦巍 |
镇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常务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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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波 |
镇城市建设管理中心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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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仲安 |
月浦派出所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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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彬 |
月新派出所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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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 轶 |
盛桥派出所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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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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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属公司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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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城市建设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徐江同志担任,下设两个工作组,主要工作要求和人员安排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责任单位:城建中心(环保办)、党政办、党群办
一是做好督察期间调度协调工作。
二是安排各类访谈、沟通会议组织工作,整理会议记录、会议图文资料和制发会议纪要,准备镇领导访谈、汇报、表态以及个别访谈等材料。
三是撰写相关新闻通稿,做好新闻媒体的刊发及对外宣传工作。
四是根据督察组要求,做好调阅资料的收集、移交工作。
二、信访处置组:
责任单位:信访办、规建办、城运中心、综合执法队、城建中心、河长办、经发中心
对督察组交办的环境问题、群众来信来电举报件,开展即查即改,及时收集处置情况向督察组反馈。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如有变动,自然替补。
中共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委员会
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