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
推进“一地两区”建设助力市场主体
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
各科室,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现将《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一地两区”建设助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推进“一地两区”建设
助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药监局和宝山区委、区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决策部署和《上海市聚焦提升企业感受 持续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聚焦提升企业感受 持续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宝山区聚焦提升企业感受度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文件精神,坚持系统集成、持续迭代升级,围绕宝山“一地两区”建设和城市能级及核心竞争力提升目标,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助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现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以下措施:
一、推进注册许可便利化,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
上线“智能开店一件事•餐饮服务专区”,为企业提供线上审图、现场网上预约和远程核查(复查)等多种提前服务、智能服务和远程服务。发挥“汇宝工作室”品牌效应,在市场准入环节提供领导帮办、跨前对接、全流程跟踪辅导等个性化服务。加强“无忧快注”宣传引导,鼓励办公楼宇、沿街商铺等更多符合条件的住所信息入库管理,规范企业集中登记地、个体工商户登记地确认程序和管理要求,降低住所登记制度性交易成本。推广“一企、一照、一码”应用,推出“企业码”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创新应用场景。(责任部门:注册科)
二、赋能重点产业发展,助推市场主体提质增效
借助三游协会、船供协会等平台,开展邮轮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指导邮轮药品供应及在船药品质量管理,服务有需求的邮轮公司规范药品采购及使用。指导企业开展绿色低碳领域重点试点项目,推进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示范试点工作。联合区生物医药产品注册指导服务工作站,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指导服务。聚焦优存量扩增量,建立区域广告业企业常态化信息归集与需求管理机制,高效帮助企业解决经营难题。加强与区数字广告业高质量发展相关单位合作,协同各街镇园区招引优质项目,强化全流程服务支撑,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责任部门:网监科、质量科、产品监督科、药品化妆品科、医疗器械科)
三、实施质量强区战略,提升市场主体发展能级
推进“一镇一品”创建工作,鼓励引导相关镇域立足自身定位和资源要素优势,制定实施质量发展战略,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依托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高水平质量管理帮扶综合服务,指导小微企业运用先进质量管理工具和方法,实现降本增效、转型升级和发展壮大。(责任部门:质量科、产品监督科)
四、突出标准引领作用,促进市场主体持续发展
指导推进邮轮产业标准创新基地建设,形成支撑邮轮自主创新的相关成套标准。争取绿色低碳标准创新基地落户宝山,鼓励龙头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绿色低碳领域标准化研究。引导企业参加各级各类标准制修订,夯实标准化发展基础,挖掘标准化潜力。培育企业标准参加“上海标准”评价,根据重点评估领域引导企业进行标准“领跑者”评估认定,助推宝山标准走出去。支持链主企业筹建新型标准化技术组织,优化产业标准供给。(责任部门:标准化科)
五、完善计量支撑体系,助力市场主体转型升级
依托龙头企业的技术基础、市场资源和行业影响力,挖掘全行业企业研发、试验、生产、检测等计量需求,推动新计量测试中心布局。聚焦中小企业发展,以“产业计量技术创新挑战赛”为服务载体,深入开展计量伙伴行活动,推动企业加强与高校和科研院所交流合作,帮助中小企业解决技术瓶颈。(责任部门:计量科)
六、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动能
完善知识产权综合窗口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拓宽窗口服务事项,开通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窗口,方便区域企业开展商标质押登记。推动“长三角浦江之光专利连锁超市”入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助力专利成果转化和企业技术升级。增强知识产权服务指导多元化供给,依托“窗口+直通车”联动服务模式,借助知识产权专家智囊力量,升级“知识产权服务直通车”团队配置,为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方案。引导知识产权服务业品牌化发展,培育更多高质量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转型升级,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与区域重点产业深度融合,提供更高水准的代理服务。(责任部门:知识产权科)
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创造市场主体成长生态
对在质量、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技术基础建设中,获得国家级、市级荣誉或成果的企业,给予相应支持。对实施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管理、高效益运用及高水平保护的各类主体给予相应支持。鼓励数字广告业发展,对形成广告业集聚效应、吸纳数字广告标杆企业、申报数字广告作品获行业最高奖项的各类主体,给予相应支持。(责任部门:质量科、产品监督科、标准化科、计量科、知识产权科、网监科)
八、优化涉企行政检查,增强市场主体感受度
全面推行涉企行政“检查码”,规范涉企检查流程,发挥“检查码”统筹作用,实现“无码不检查、检查必亮码、查后可评价”,合并检查任务,减少检查频次,提高检查水平。落实本区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行业领域清单,推进各项重点行业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推行“一业一查”,减少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责任部门:法规科、信用科)
九、加强公平竞争审查,改善市场主体经营环境
强化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健全区级审查协调、起草单位审查、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审查、举报处理、专家咨询、抽查评估、跨部门审查等工作机制,加大审查力度,加大政策清理力度,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提升审查能力和审查质量,服务统一大市场建设。(责任部门:竞争科)
十、坚持服务型执法,强化市场主体法治保障
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新举措,深入实施“免罚”“减罚”“免强”清单制度,对轻微违法或初次违法,优先采取教育、劝导等柔性措施,确保“三个效果”统一。开展“执法+服务”行动,建立科学精准的事前服务、事中检查、事后指导整改的工作机制,营造更加包容、更有温度的营商环境。聚焦涉诉量较多的重点企业、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精准预警监测,规范处置牟利性投诉举报,引导和服务企业合规经营。(责任部门:法规科、竞争科、稽查科、消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