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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沪(宝)征地告〔2025〕第26号)

信息来源: 区规划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5-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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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征收土地公告
  • 主题分类: 土地
  • 体       裁: 公告
  • 发布日期: 2025-12-05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5-12-05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规划资源局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宝)征地告〔2025〕第2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120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5〕973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庙行镇康家村城中村改造结构绿地一期长江西路南侧地块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生产防护绿地

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宝山区庙行镇,东至大康路、南至康家围场河、西至机场围场河、北至长江西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康家村59811.6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4784.01平方米、建设用地14944.61平方米、未利用地83.01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59811.6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4784.01平方米、建设用地14944.61平方米、未利用地83.01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宝山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6104150     监督电话:56109705 

联系人:朱越           联系地址:宝山区友谊支路83号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5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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