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O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宝府办〔2008〕59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知识产权局拟订的《上海市宝山区知识产权强区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知识产权
强区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以增强区域综合竞争力为目标,按照“以机制促产出、以转化带发展、以保护谋优势”的方针,提高区域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努力开创我区知识产权工作新局面,为加快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实现企业主动。充分发挥区政府对知识产权政策的导向作用,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创新的激励机制,搭建社会共享的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充分调动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企业能够自主有序地开展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逐步提高保护水平。通过政府和企业的互动,多方吸纳知识产权人才,实现企业的自我保护,从而增强企业竞争力,推动企业的发展。
2、坚持不断创新,打破体制制约。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注意协作以形成知识产权工作的合力,健全联动的知识产权工作新体系;寻求企业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考核奖励的新思路;坚持政府的政策导向和企业的创新机制双管齐下,构建企业为主体、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的知识产权现代服务体系。
3、坚持统筹兼顾,实现重点突破。坚持知识产权的服务管理和宣传教育相结合,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提高市民的知识产权意识;正确把握知识产权的创新与应用的关系、知识产权的发展与保护的关系、知识产权的数量与质量的关系;以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创新能力为重点,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指引下,促进本区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发展。
4、坚持先进理念,促进和谐发展。在各企业中灌输先进理念,把知识产权的服务工作落到实处,使知识产权的发展和保护有理、有力、有节;深入社区进行知识产权的宣传,引导市民正确处理知识产权权利人与侵权者的关系、知识产权权利人利益与社会公众利益的关系。在积极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防止权利滥用,促进本区各项事业和谐发展。
5、坚持与科技、经济工作紧密结合。围绕我区经济发展的中心工作,切实在经济、科技活动的全过程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努力推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和技术的开发、示范和推广应用,提高我区经济发展的科技竞争力。
三、总体目标
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为指导,根据本区具体情况,力争到2015年,建立与本区经济发展和各项事业相适应的、现实有效的知识产权工作运行机制;以企业为主体,培育和吸纳知识产权创新人才,提高本区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围绕本区的主导产业,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知名品牌,提高本区知识产权的人均拥有量和保护水平;各部门协同运作,建立并完善本区知识产权的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全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进一步推动全区科技进步、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
四、工作重点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就要坚持政府鼓励、扶持、引导和监管并重,发挥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掌握和运用市场规律,共同做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落实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本区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政府的服务意识,建立统一、高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建设,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健全区域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立本区与其他区、区政府各部门之间、区政府和企业之间定期的知识产权工作交流机制;围绕本区的主导产业逐步完善区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使之保持与上海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的信息沟通和有效衔接;形成知识产权工作与科技创新的有机结合、协调发展的工作机制。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合力,从整体上提高本区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二)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
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是本区知识产权工作的核心。围绕以科技进步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这一核心目标,关注技术创新的效率和效益,把自主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相结合,努力形成以构建精品钢及物流等相关产业集聚辐射为重点的区域发展格局。积极开展本区重点产业、重点行业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研究制定工作,完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政策与措施,通过政策导向和市场规范,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和运用保护能力,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企业。区政府要充分发挥服务和引导作用,继续开展专利试点工作;加大专项资金的支持,奖励发明创造,资助专利申请,鼓励企业积极申报著名商标、争创品牌;明确政府和企业等各个责任主体的职责,制定和完成具体的任务和指标。实现知识产权资源的有效配置和集成,促进区域重点产业和优势产业发展。
(三)积极发展知识产权经济
积极推动知识产权转化和产业化,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构建知识产权转化和交易平台,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建立专利技术转化、孵化和产业化投融资机制。区政府在制定相关文化、教育、科研、卫生、医药、农业、信息产业、重大项目和行政管理等政策时要强化知识产权政策导向,以能够合法产业化为基本前提,以获得自主知识产权为追求目标,以形成技术标准为努力方向,促进自主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商品化、产业化,提升知识产权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贡献度。
(四)自主知识产权水平大幅度提高,拥有量进一步增加
从2008年开始,专利申请量稳步增长,专利申请总量和发明专利授权量进入区县前列。商标申请量稳步增长,培育一批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区政府及工作部门使用正版软件率达到100%,辖区内音像制品及出版物的正版率达到100%,并使软件登记量与本区经济同步增长。
(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区政府引导、支持重点支柱产业,以核心技术知识产权为纽带,以掌握关键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为龙头,以重点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知识产权合作组织等为形式,建立重点行业和产业的知识产权联盟,并支持和引导知识产权联盟积极开展维权活动,紧紧围绕本技术领域,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机制和知识产权保护预警机制,提升联盟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
加强行政执法,继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和专项整治活动。坚决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尤其重视从源头上杜绝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的发生;及时反馈执法情况,交流执法经验;优化本区知识产权的保护环境,切实有效地维护市场秩序。
(六)加大知识产权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加大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力度,在全区形成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注重在学校、青少年科技指导站等单位开展发明创造活动和知识产权教育工作;确立知识产权试点学校;从源头上培育创新意识,为进一步开展知识产权工作培养和输送人才。继续拓展知识产权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单位、进农村的“六进”活动的覆盖面,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国家普法教育中增加有关知识产权的内容。在全社会弘扬以创新为荣、剽窃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假冒欺骗为耻的道德观念,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
五、工作措施
1、完善区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在已有的区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完善,根据区知识产权的发展情况不断调整与明确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的职责。根据区知识产权的保护现状,区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教育与引导政府各行政部门认清形势,提高对知识产权工作的认识;贯彻执行国家与上海市的知识产权的方针政策,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和行政执法力度,提高全区市民知识产权的法律意识;健全区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与区知识产权管理机制;营造有利于知识产权创新的良好环境,推动专利技术成果的产业化;积极进行本区与兄弟区以及外省市知识产权组织的交流与合作;继续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严厉打击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对于参加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的单位,要求及时将有关工作情况报送区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便区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及时了解、协调在专项行动中发生的重大事件。
2、建立健全区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围绕我区支柱产业、主导产业及重大工程,逐步完善已建立的“上海市宝山区精品钢及相关行业专利数据检索与分析系统”;逐步完善已建成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全面、快捷的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各镇、街道要把知识产权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工作部门,明确主管领导,建立以联络员制度为核心的各镇、街道的知识产权网络,定期举办联络员工作交流会;充分利用专利信息网络、文献数据库,通过网络建立政府与企业间的知识产权信息沟通渠道,并建立定期上报的知识产权信息反馈制度;发挥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鼓励具有较好基础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拓展综合服务功能,争创服务品牌。
3、加强区政府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引导和激励功能,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在本区的制造业、学校、商业流通业及现代服务业中,继续开展专利试点活动,每年遴选出10家专利试点单位,签订试点合同,试点期满后按合同进行验收,在验收合格的企业中选定一些特别优秀的单位报送备选市专利试点培育企业、市知识产权试点学校等。
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区政府的引导功能:凡是政府资助的应用性科研开发项目,立项前要进行专利文献检索、分析和预测;项目研究开发中,要进行专利跟踪、分析;凡是政府资助的技术研发类科研项目,一定要有专利产出指标。
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区政府的激励功能:逐步完善区发明创造专利奖励的评选机制,尽可能地加大专项经费的投入,用于支持专利试点工作,奖励获得发明专利的发明人和对本区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工作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资助本区企业和个人的专利申请,鼓励企业申报上海市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
4、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工作交流。积极进行本区与其它区以及外省市知识产权组织的交流和合作,立足本区情况借鉴其它区和外省市其它区县的先进管理模式和经验,创造本区知识产权工作的特色;充分发挥区县之间、各省市之间的知产权保护协作网的作用,杜绝地方保护主义;及时通报跨区域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加强区域间合作,以利于保护权利人的利益。
逐步完善行政执法机关与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保护沟通机制,定期组织企业与专利、商标、版权等相关区政府部门的研讨会,为增强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遭受侵权的应对能力提供对策,为区政府强化服务意识、制定切实可行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提供及时的信息。
5、加大行政保护知识产权力度。在行政保护专利方面,要坚决打击假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的侵权违法行为;在全区商业系统推行专利保护试点单位,以杜绝冒充专利商品在流通领域的存在,建立和完善本区商业流通领域的专利保护机制。
在行政保护商标专用权方面,把上海市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涉外高知名度商标以及世博会标志等作为重点商标进行保护;为了有效地配合全国及市局的保护商标执法行动,建立区工商、税务、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的联合行动机制。
在行政保护版权方面,按照全国及市政府的要求,积极开展保护版权的专项执法行动,定期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加强对出版物市场、电子市场和软件销售场所的监管检查,加大力度打击制售非法出版物、盗版软件和非法预装软件的侵权行为;重点查处非法出版物的地下批发窝点,堵截非法出版物,努力做到把住“关口”、净化“窗口”和堵住“源头”。
对于会展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也要加强,具体措施是协助会展主办方制定会展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依法开展执法检查和提供法律服务,防止参展单位展示、销售和出口侵权产品,实现知识产权保护的“关口前移”。
6、实施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与培训战略。继续深入进行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突出开展每年一次的“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并不断丰富宣传内容和形式,注重宣传效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作用,及时报道本区的知识产权工作进程,选择典型的侵权案例在媒体曝光,以震慑侵权违法分子,教育市民尊重和自觉维护知识产权,提高全区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意识,在全区形成浓厚的保护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版权的社会氛围。
在本区已有学校被确立为市知识产权试点学校与市知识产权示范学校的基础上,不断积累经验、逐步完善该制度;鼓励区科技特色学校和青少年科技指导站等单位积极开展发明创造等形式多样的课余活动,培养学生的知识产权创新意识和法治观念;重点选择一些基础较好的学校开展试点工作,推行研究性课程教育和科技创新活动;定期验收合格的试点学校,报送备选市知识产权试点学校。
根据市政府要求和本区不同阶段的知识产权工作重点,举办知识产权保护和知识产权战略的知识讲座;有针对性的定期培训政府、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干部与工作人员:对区工商分局商标管理干部与工作人员以及中小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干部与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商标法和专利法的培训,对新闻采编人员、印刷厂厂长定期进行著作权法的培训。
7、切实保护企业的商标、商业秘密和企业的名称、商号。在保护企业商标方面,区政府要制定并实施培育市著名商标的政策与激励机制,积极推动本区企业进行市著名商标的申请与认定,并将企业拥有的市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等纳入企业常规统计项目。
在保护商业秘密方面,区政府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编制的商业秘密保护纲要,并参照国家秘密的分类名称,将商业秘密分为核心商业秘密、重点商业秘密、一般商业秘密三个层次;要求本区企业根据纲要编制本企业的商业秘密保护方案,将每个员工岗位涉及的商业秘密层次分为核心涉密人员、重点涉密人员、一般涉密人员;企业在对商业秘密的管理上做到“三清”:即商业秘密的涉密项目数量和密级清;涉密岗位数目清;涉密人员情况清。
在保护企业名称及商号方面,区政府应加强对本区企业知名商号的排它性保护;引导企业注意使企业的名称、商号与企业注册的商标一致,预防自己的商号被他人注册为商标或者自己的商标被他人登记为企业名称;推动拥有知名商号的企业加强自律管理,鼓励知名商号企业实施品牌输出战略,支持知名商号企业做大做强;并且严厉查处假冒、盗用企业知名商号的侵权行为。
8、建立本区知识产权工作评价指标体系。根据本区知识产权工作的特点和实际需求,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本区知识产权工作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制定工作。
上海市宝山区知识产权局
主题词:科技 知识产权 工程 实施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