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阿伟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陈俊杰与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等事宜的劳动人事争议一案(案号:宝劳人仲(2026)办字第3702号),申请人陈俊杰已于二○二六年十月三十日申请撤诉,经本会研究,同意撤诉。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法律文书且公司负责人下落不明,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通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六年十月三十日
上海市宝山区阿伟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陈俊杰与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等事宜的劳动人事争议一案(案号:宝劳人仲(2026)办字第3702号),申请人陈俊杰已于二○二六年十月三十日申请撤诉,经本会研究,同意撤诉。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法律文书且公司负责人下落不明,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通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六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