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森林火灾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本区开展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宝府办〔2020〕41号)和《上海市宝山区开展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宝灾险普〔2021〕1号),为保障宝山区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按普查工作要求编制《宝山区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已完成区森林火灾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意见征求并修改完善。现按要求予以印发。
请各街镇(园区)、各部门单位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工作方案》任务分工,落实经费保障,切实有序推进我区森林火灾普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