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宝山区关于加强居住区绿化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暂行)》_公众参与-草案及解读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解读《宝山区关于加强居住区绿化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暂行)》

信息来源: 区绿化市容局 发布时间 2026-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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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公众参与-草案及解读
  • 主题分类: 绿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6-01-07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6-01-07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绿化市容局

一、出台背景与适用范围

依据:以上海市《绿化条例》《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居住区绿化调整实施办法》《居住区绿化调整技术规范》为上位依据,结合宝山实际制定。

适用:本区行政区域内居住区绿化调整全流程,含修剪、迁移、砍伐及绿地布局调整等。

时效:2025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二、核心原则与红线要求

调整优先序:能常规修剪不抽稀→能抽稀不回缩→能回缩不迁移→能迁移不砍伐,按“最小干预”执行。

民生项目要求:加装电梯、充电桩等调整须总量不降、占补平衡、同步完成,严禁先占后补、多占少补、只占不补。

业主禁令:禁止擅自在共有绿地种树,禁止擅自修剪、迁移、砍伐树木,违者依法查处。

 

三、职责分工(六方协同)

区绿化市容局:行业管理、政策宣贯、许可指导、执法协助、难点协调。

属地绿化市容部门:回缩修剪方案评定备案、布局调整指导报备、过程监管与验收。

区房管局:督促物业履约、指导布局调整方案。

属地房管局:监督物业落实绿化管养经费与职责。

城管执法:区局指导、属地查处占绿毁绿与过度修剪等违法。

居委会:监督作业、参与验收、协调纠纷;无业委会时代行相关职责。

业委会:实施主体,负责方案制定、公示表决、许可办理、验收与监督。

物业公司:监督养护、制止违法行为并及时上报,受委托办理许可与实施养护。

 

四、核心流程与关键节点

树木迁移/砍伐(六大步骤)

1. 拟订方案(理由、实施单位、时间、数量位置图、补偿、资金)。

2. 业主表决:双三分之二参与,双过半同意。

3. 公示公告:按议事规则,无约定≥5天。

4. 许可审批:区绿化市容局5个工作日内办结,许可后备案公示。

5. 规范施工:按许可内容操作,保障安全与成活。

6. 验收监管:业委会组织验收,属地绿化市容部门配合批后监管。

注:检疫性病虫害砍伐由养护单位申请许可。

绿地内部布局调整(五大步骤)

1. 方案拟订:含理由、实施单位、时间、位置面积图、技术指标、资金等。

2. 业主表决:双三分之二参与,双四分之三同意。

3. 方案评定与审批:属地绿化市容部门备案,区绿化市容部门许可(涉及迁移/砍伐时)。

4. 规范施工:按备案与许可内容操作。

5. 联合验收:业委会组织,属地绿化市容、房管、居委会参与。

注:调整后绿地面积不得少于原有面积。

死树处置(四步闭环)

1. 申请:业主/物业/养护单位向业委会→属地绿化市容部门申请认定。

2. 现场确认:2名以上专业人员到场;争议报请区局复核。

3. 处置补种:养护单位处置并补种,确保成活。

4. 验收复查:业委会组织验收;补种满一年复查存活,未活继续补种。

 

五、违规处理与施行时效

处罚依据:违反本意见按《上海市绿化条例》等规定处罚。

施行时间:2025年5月1日起,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六、实操要点提示

修剪分级:常规修剪按规范实施;回缩修剪需属地绿化市容部门评定备案。

技术标准:严格遵循《上海市居住区绿化调整技术规范》,防止过度修剪。

资金保障:方案须明确资金来源,物业将绿化管养经费纳入合同并落实。

争议处理:由居委会牵头,联合属地绿化、房管、城管共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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