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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档案局关于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开展民生档案便民查询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2-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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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12-03-28
  • 发文字号: 宝府办〔2012〕18号
  • 发文日期: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档案局制订的《关于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开展民生档案便民查询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关于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开展民生档案便民查询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档案局关于推进民生档案服务百姓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档案服务进社区”工作要求,扎实做好本区民生档案社区便民查询服务工作,结合上海市档案馆“城市记忆工程”和民生档案远程协同服务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总方针和“五个好”的总要求,充分利用信息化、网络化技术,着力促进公共服务和档案工作机制创新,着力整合社区管理和服务资源,推进民生档案便民利民,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服务群众
  以档案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群众对民生档案查询需求为导向,以服务群众、便民利民为重点,让群众不出社区,就近查询民生档案。
  (二)统一规范,高效透明
  在本区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统一民生档案查询标准和告知形式,提供办事流程、办事结果透明化服务,让群众在本区任何一个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都能获取同一民生档案信息。
  (三)协同办理,资源共享
  利用区政务信息网,按照市档案局规定的民生档案服务项目,搭建民生档案信息资源区域共享平台,逐步实现“就近查询,全区通办”的服务目标。
  三、工作内容
  (一)查询内容
  根据市档案局的规定和区档案馆民生档案数字化现状,优先开设婚姻登记、独生子女、知青、知青子女等四种民生档案查询门类,以后根据实际,逐步拓展查询内容。
  (二)职责分工
  区档案局(馆)全面负责民生档案社区便民查询服务的推进工作,包括民生档案查询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以及民生档案数据库的建设和维护等;区人口计生委、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规划土地局等单位会同区档案馆负责协调相关民生档案资源的整合和利用,区信息委、区财政局等单位负责民生档案远程利用的网络支持和资金保障;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相关人员和设备的落实,确保民生档案社区便民查询服务工作正常运转。
  (三)窗口设置
  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根据中心服务管理模式,设置“民生档案查询窗口”或“民生档案查询项目”,受理本区域民生档案查询服务。
  (四)人员配备
  民生档案查询窗口的受理人员由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统一调配、统一管理、统一考核。查询服务工作须专人负责,并经过相关档案业务和保密知识培训后上岗。
  (五)硬件条件
  民生档案便民查询服务工作将通过宝山区办公业务网及区档案馆民生档案服务平台,实行网上工作联动和协同办理。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须具备连接宝山区办公业务网的网络条件,并准备一台专用电脑、一台彩色激光打印机以及其他相关设备。
  (六)操作流程
  民生档案查询可采用“前台一口受理,后台专人办理”或专设“民生档案查询窗口”受理的办法进行。对证件齐备、符合规定的民生档案查询事项,应当场出证;当场不能出证的,应先受理,并明确回复期限。出具的档案证明打印件上应加盖区档案局统一印制的“档案证明专用章”。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发动阶段(2012年1月至5月)
  1.区档案局深入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及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民生档案社区便民服务工作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
  2.区档案局草拟《民生档案社区便民查询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制定相关《业务手册》、《办事告知》,印制档案证明专用章及宣传资料等。
  3.组建本区民生档案社区便民查询服务工作小组,召开专题工作会议。
  4.各街镇及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完成窗口(项目)设置、人员配备和专用设备的添置等准备工作。
  5.区档案馆与市档案馆“城市记忆工程”搭建网络平台,完成民生档案服务平台的环境调研、民生档案数据的处理和硬件的购置、系统平台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等工作。
  (二)宣传培训阶段(2012年6月)
  1.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民生档案社区便民查询服务宣传工作。
  2.组织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及其他有关人员,开展民生档案社区便民查询服务工作专题培训。
  3.区档案馆与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签订《民生档案远程利用授权委托协议》。
  (三)实施运行阶段(2012年7月至11月)
  1.7月初举行民生档案社区便民服务开通仪式。
  2.区档案局深入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进行相关业务指导。
  (四)总结完善阶段(2012年12月)
  1.组织召开座谈会,总结交流民生档案社区便民查询服务工作,听取改进意见和建议。
  2.完善民生档案社区便民查询服务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开展民生档案便民查询服务工作是拓展和延伸民生服务的重要举措之一,符合人民群众需求,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各镇、街道和相关责任部门以及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为完善社区服务、促进社区建设发挥作用。
  (二)加强沟通,安全管理
  各镇、街道和相关责任部门要加强沟通与合作,确保民生档案社区便民查询服务工作顺利开展;区档案馆、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要加强档案查阅的安全保密工作,保护当事人个人隐私,确保档案远程利用安全有序。
  (三)加强指导,力求规范
  区档案局要加强民生档案查询的业务指导和相关培训,明确档案查询责任,依法依规办理;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要加强查询受理人员的管理和考核,规范查询流程,既要讲求原则,又要体现为民、便民的服务功能。
  附件:宝山区民生档案社区便民查询服务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上海市宝山区档案局
二O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

宝山区民生档案社区便民查询
服务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陶夏芳  副区长
  副组长:朱显武  区档案局局长
      张丽英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组 员:谭雪明  区档案局副局长
      龚东耀  区经委(信息委)副主任
      周路宣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书记
      李 慧  区民政局党委副书记
      王普祥  区财政局副局长
      徐爱国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副局长
      任启发  区人口计生委副调研员
      柴林崇  区规划土地局副调研员
      石 纯  杨行镇副镇长
      刘 雁  月浦镇副镇长
      施永明  罗泾镇副镇长
      王霞波  罗店镇副镇长
      毛欲华  顾村镇副镇长
      俞 晟  大场镇副镇长
      严春敏  庙行镇副镇长
      姜玮枫  淞南镇副镇长
      阎志军  高境镇副镇长
      郭生荣  友谊路街道副主任
      乐善忠  吴淞街道副主任
      翁 丽  张庙街道副主任
  以上人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有关领导自然替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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