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宝山区抚恤补助中央(或市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罗泾镇分配结果表_财政专项资金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14年宝山区抚恤补助中央(或市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罗泾镇分配结果表

信息来源: 罗泾镇 发布时间 2015-06-05
【字号
  • 所属类目: 财政专项资金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15-06-05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罗泾镇

 

 

 

 

单位:万元

序号

分配对象(街镇/项目/人群)

分配依据

分配金额

1

本镇管理的符合条件的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

依据“沪民优发[2014]1号”文发放到相关人员

13.12

2

本镇管理的符合条件的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

依据“沪民优发[2014]1号”文发放到相关人员

0.63

3

本镇管理的符合条件的部分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人退役人员生活补助

依据“沪民优发[2014]1号”文发放到相关人员

0.63

4

本镇管理的符合条件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依据“沪民优发[2011]18号”文发放到相关人员

3.36

 

 

 

 

 

 

 

 

 

 

 

 

 

 

 

 

 

 

 

 

 

      

 

17.74

  • 文件预览

  • 附件下载

  • 相关文章

当前页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