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大场镇政府信息公开年报_政府信息公开年报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19年大场镇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信息来源: 大场镇 发布时间 2020-01-15
【字号
  • 所属类目: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体       裁: 报告
  • 发布日期: 2020-01-15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0-01-15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大场镇

    大场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的要求,现就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和发布年度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加大了信息公开的力度,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

    截止到2019年底,本单位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文件87条,党政混合类信息5条,财政类信息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此外,本单位2019年度未制定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无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单位通过“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载体予以主动公开。依托“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在镇政府档案室设立了政府信息查询点,并设置了大场镇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窗口,方便群众查询有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本单位2019年截至12月底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7件。其中,同意公开或部分公开7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1、健全制度、强化政务信息日常管理。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对各科室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再次进行明确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不断完善保密审查机制、源头管理机制。规范发文程序,确定信息公开范围,完善信息审查、公文备案、月报年报、党政混合信息公开等工作流程,有效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度。

    2、规范程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流程。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讲求实效,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在公开内容上,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内容。

    3、狠抓落实,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范围。健全网上信息公开和服务平台,积极开拓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及时、有效的完成各类主动信息公开,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的质量和水平。

    (四)平台建设方面:

    1、以宝山区政府网站为主体平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向区信息报送平台报送统计信息,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回应,扩大公开范围。报送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全文内容,采用电子文档网上公开和纸质文档向宝山区档案馆报送的形式,以方便公众在集中查阅点查阅。

    2、充分发挥网络媒体和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积极做好“大场社区、平安大场、大场党建、大场文体中心、大场受理中心、大场工会”等微信公众号推送工作,及时向社会各界展示大场各项工作进展、政策信息、活动信息,开展网络问政活动等。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为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大场镇人民政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明确行政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行政的副镇长为分管领导,并配备2名工作人员,做到有领导分管,有人员承办,切实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相关人员积极参与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会议,认真学习新《条例》,切实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形势、新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65

34397365.8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7

0

0

0

0

0

4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1

0

0

0

0

0

2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7

0

0

0

0

0

7

(七)总计

47

0

0

0

0

0

4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1

0

0

2

4

0

0

0

4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本单位将继续深入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拓展信息公开渠道。

    一是继续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继续完善财政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府信息和党政混合信息,特别是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

    二是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依据《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全面梳理,进一步细化公开任务,尤其对于社会公众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在法定范围内尽可能予以公开;配合区有关部门进一步强化政策解读,及时公开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政策、产业政策和重要事项,主动发布相关政策及实施细则。

    三是提升政府信息工作人员能力。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开展新《条例》学习和讨论活动,确保每位工作人员掌握《条例》精神,保证依法办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 文件预览

  • 附件下载

  • 相关文章

当前页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