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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宝山区房屋拆迁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04-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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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04-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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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宝府办〔2004〕3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房屋拆迁行为的监督管理,经研究,决定建立宝山区房屋拆迁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如下:
  召集人:陈升平  副区长
  成 员:朱礼福  区房地局局长     何以琴  区监察委主任
      杨卫国  区建委主任      尹有良  区综治办主任
      王爱芬  区市容局局长     陈 忠  区信访办主任
      陈炳文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朱卫国  区地区办主任
      宋国安  区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徐爱国  区房地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房地局,负责开展房屋拆迁监管的日常工作,徐爱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特此通知

主题词:房屋 拆迁 联席会议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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