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_政策解读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2022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 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2-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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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政策解读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2-05-29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2-05-29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教育局

宝山区教育局已于5月28日印发《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关于2022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对2022年宝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作出部署。为更好理解文件精神,推进工作落实,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1.问:2022年宝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切实维护适龄儿童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问:如何确保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答:根据“十四五”期间区域教育布局调整、常住人口的变化,结合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公建配套学校建设、紧密型学区集团建设等要求,对本区义务教育事业发展做出整体规划。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校区应相对稳定也可根据实际作动态调整,以当年教育局公示信息为准。按照免试就近入学与统筹安排相结合原则,本区户籍人户一致(特殊政策规定除外)的适龄儿童划块对口入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分层按序统筹安排入学,

3.问:如何开展本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答:应用“一网通办”网站(zwdt.sh.gov.cn)和“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edu.sh.gov.cn),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通过摸底调研初定各校招生计划,再根据招生过程中的实际需求予以适度调整。当年各校招生计划数以区教育局依据实际情况最终确定的为准。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严禁擅自跨区域招生。

4.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级规模如何安排?

答: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5.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如何安排适龄儿童入学?

答:实施均衡分班,严禁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

6.问:哪些人员子女符合优待入学对象条件?

答: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妥善安排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当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接受区教育局调配的学生入学。

7.问:小学阶段招生入学对象条件?

答:2022年小学阶段招生为: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所在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推迟一年入学(需提供相关证明)。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凭缓学证明向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

8.问:公民办小学如何进行入学报名?

答: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6月22日-6月26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6月22日-6月24日。

9.问:本区“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如何安排入学?

答:按照“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在镇、街道(学区)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529日,本区公布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

10.问: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条件?

答: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等要求,2022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2022年因受疫情影响将适度放宽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有关条件。

11.问:初中阶段招生信息核对工作如何开展?

答:64日-6月15日,各学校有序组织本市户籍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对“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的户籍地址、居住地址等入学关键信息进行核对,并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作为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6月15日为本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

12.问:初中阶段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如何办理?

答: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小学毕业,毕业后可在学籍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就读初中。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所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6月15日。

13.问:公办一贯制学校在读学生如何安排初中阶段入学?

答:已在本区公办一贯制学校就读的学生,原则上继续在本校升级,直至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若申请到民办或跨区域回户籍学校就读初中,家长须在6月15日前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根据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学生统筹安排至公办初中就读。初中学校应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14.问:民办中小学如何开展报名招生工作?

答:一是公布招生简章。区教育局根据本区和学校的实际情况核准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并将各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报市教委备案,相关信息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以及区政府网站教育频道上公布。二是发布招生简章经区教育局审核后,于5月30日在学校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学校的招生简章。三是实施网上报名。民办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622日-6月24日,报名就读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须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填报1所民办小学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并可填报1个民办小学调剂志愿6月27日-6月29日,报名就读民办初中的学生须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学生填报1所民办初中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并可填报1个民办初中调剂志愿。一旦完成报名,将不得再次报名或修改报名信息、放弃报名志愿。

15.问:未被民办学校摇号入取学生如何安排入学?

答:未被民办中小学校录取的,根据公办中小学校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市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比如同属人户一致类,即排在此类靠后)为原则,由区教育局按照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相关学校招生细则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小学毕业生如已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按照填表时所选择的户籍(居住)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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