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制订的《关于切实加强2018年
防汛防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委、办、局:
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制订的《关于切实加强2018年防汛防台工作的通知》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18年4月4日
关于切实加强2018年防汛防台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委、办、局: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全区防汛防台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稳定运行,对于实现安全度汛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意义重大。现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对做好今年防汛防台工作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改革新方向,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已正式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家层面的职责职能也将作出重大调整,防汛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得到凸显,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改革的重要意义。
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区防汛指挥部现有的组织指挥体系中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领导,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履职尽责。防汛防台工作事关安全、事关发展、事关全局,一旦出现任何闪失,必将给全区安全稳定大局带来不利影响,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当作政治任务来对待,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充分认清气候新形势,牢固树立防汛的忧患意识
根据气候形势分析,受全球气候变化影响,今年的气象年景总体偏差,极端天气情况可能会多发,台风生成和登陆的个数可能会偏多、影响也会偏重,长江、太湖流域可能会发生区域性的暴雨洪水,基于气象部门对今年汛期的天气形势分析预测,今年的气候形势依然非常严峻。
各街镇(园区)、区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有防汛任务的相关单位要按照“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防汛总体工作目标,结合“依法防汛、科学防汛、社会防汛、精准防汛、智慧防汛”的工作要求,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把防汛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必须早做准备,认真梳理和分析本辖区、本行业内防汛工作中的重点和存在的难点问题,发扬真抓实干精神加以解决。
三、狠抓工作责任落实,建立健全防汛责任制
各街镇(园区)、区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有防汛任务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健全防汛组织体系,坚决执行行政首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防汛工作责任制,明确具体负责部门和防汛工作人员,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防汛工作责任体系。切实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作用,形成管理规范、协调有序、权责明确、步调一致的防汛防台联动机制,推动防汛防台工作扎实展开。
各级防汛部门汛期要严格执行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根据预警信息启动四级响应,各级领导干部要迅速进入岗位,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出现险情采取果断措施,科学稳妥处置。
四、完善防汛应急预案,提高预案可操作性和针对性
各街镇(园区)、区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有防汛任务的相关单位要按照《上海市防汛条例》、《宝山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宝山区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对本单位预案中防汛风险分析、组织体系与职责、预防预警、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后期处置等内容进行完善和细化,要做到职责清晰、注重实效,增强可操作性和实用性,经审批后按时向上级防汛部门备案。
各防汛薄弱环节责任单位要有针对性的制定专项预案,做到“一事一预案”、“一处一预案”。临险人员的安全转移安置预案要进一步细化,一旦发布人员转移通知,对可能受到灾害严重威胁的人员组织撤离,各有关单位应当协助做好相关撤离工作,妥善安排被撤离人员的基本生活,并落实相应措施防止人员擅自返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单位和部门要结合防汛应急预案,针对防汛薄弱环节和防汛重点保障区域定期开展防汛应急演练和评估,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加大防汛隐患排查力度,及时消除各类防汛隐患
汛前,按照市防汛指挥部的要求,各街镇(园区)、区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有防汛任务的相关单位要在4月30日前开展一次汛前安全大检查,按照防汛检查“六不放过”的要求,通过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广覆盖的排查,充分暴露和梳理出各类防汛安全隐患。检查过程中,要针对在建工地、低洼小区、危棚简屋、地下空间、道路下立交、堤防薄弱段、河道筑坝、管道封堵、设施菜田、高空构筑物、树线矛盾、排水空白区等防汛重点部位进行重点检查。
各单位、各部门对排查出的各类防汛隐患要形成“一镇(街道、园区)一清单”、“一行业一清单”,对照隐患清单逐一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各类防汛隐患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检查中要边查边改、滚动排查、以查促改,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整改的,要落实汛期防范措施、跟踪督查,确保各类防汛风险和防汛隐患管控到位。
六、加强基础设施建管,提升区域防汛除涝能力
市政和水务工程建设部门要利用汛前有利时机,在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推进各项工程的建设进度,尽早投入使用,发挥工程效益和社会效益,各级政府、各单位、各部门要团结协作,全力配合,合力推进。
各防汛设施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市政排涝泵站、各类水闸、河道、下水管道等排涝设施的综合管理,充分发挥现有各类防汛设施的功能和作用。
各街镇(园区)区房管部门要督促各物业公司加强住宅小区排水管道的疏通和设备的养护,确保排水设施的安全有效运行。要督促所属相关企事业单位做好防汛排水设施的日常养护和管理工作,确保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状态,提高全区整体防御能力。
七、强化应急能力建设,及时处置各类突发险情
各街镇(园区)、区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有防汛任务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防汛物资储备工作,自行储备和分级储备必要的防汛抢险物资,设立防汛物资储备场所,汛前完成物资补充、更新工作。特别是区房管、建设部门要督促物业小区、在建工地配备足够的防汛物资(沙袋、排水泵、挡水闸板等),保障小区和在建项目的防汛安全。有关单位要加强防汛物资管理,储备物资要有明显标识,专人管理,强化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相关应急物资能够拉的出、用的上。
各街镇(园区)、区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有防汛任务的相关单位要加强本单位的机构建设和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种防汛责任制度,加强和完善防汛抢险队伍的管理,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本部门的防汛组织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增强在汛期发生突发灾害时的处置能力。
区水务、市容绿化、建设交通、住房保障、电力、卫生、人武、公安、消防等与城市安全运行关联大的责任部门均应进一步强化行业内防汛抢险专业队伍的建设,遇有重大汛情,突发险情、灾情,服从区防汛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快速响应,及时赶赴现场,落实应急抢险措施,确保城市安全有序运行。
八、加强防汛宣传工作,提高全民防汛减灾意识
各街镇(园区)、区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有防汛任务的相关单位要在各自辖区(行业)内加强对防汛从业人员防汛防台减灾知识的教育,提高防汛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同时,各街镇(园区)要充分发挥辖区内各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防汛减灾知识和法律法规,采用减灾资料发放、减灾海报张贴、流动小喇叭告知方式,通过电子屏、宝山社区通、工作微信群等渠道提高公众对灾害性气象信息和减灾防御措施的知晓率,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的防汛减灾和避险意识,最大程度减轻因自然灾害而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各单位、各部门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科学谋划防汛事业新发展,凝心聚力,扎实工作,全面部署和落实2018年的汛前、汛中、汛后的各项工作任务,力争实现本年度的防汛目标,确保我区安全度汛。
上海市宝山区防汛指挥办公室
2018年3月27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
区检察院,区有关集团公司。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