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应急管理局:
你局《上海善瑜实业有限公司“10·11”物体打击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请示》(宝应急事故报〔2021〕1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经研究,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原因分析和对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建议,请你局依法落实处理。
特此批复。
2021年12月6日
上海市宝山区应急管理局:
你局《上海善瑜实业有限公司“10·11”物体打击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请示》(宝应急事故报〔2021〕1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经研究,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原因分析和对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建议,请你局依法落实处理。
特此批复。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