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O九年十月三十日)
宝府办〔2009〕64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拟订的《宝山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宝山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上海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宝山实际,制定我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围绕世博食品安全,结合迎世博行动、各项创建工作、质量兴区等活动,集中开展食品安全整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政府、部门和企业责任,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和监管手段,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标准、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机制,不断提升我区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步骤
本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从2009年1月—2011年3月,分三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是宣传动员阶段,时间在2009年3月之前。主要任务是采用各种形式,开展广泛的宣传,形成集中整治的工作氛围。
第二阶段是集中整治阶段,时间在2009年3月—2010年12月,主要任务是解决食品安全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各街镇和监管部门可以结合实际,分若干阶段推进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每个阶段要有整顿重点,形成突破,建立机制。
第三阶段是总结评估阶段,时间在2011年1月—3月。主要任务是完成整顿工作总结,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迎接市食品安全联席会议组织的对各区县的评估。
三、工作任务和内容
(一)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镇
按照《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纲要》和《2010年上海市世博食品安全行动纲要》精神,我区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街镇创建活动,通过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打击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现象,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路段,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强化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全面落实世博食品安全保障措施。
(区食安办、街镇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与监督管理,规范其生产、收购和运输行为;加强种养殖环节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等违禁添加药品行为,加大对蔬菜农药残留、畜禽产品兽药残留以及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测力度;加强动物产品检疫检验和洋桥道口监督检查。
(区农委负责,相关部门和镇配合)
(三)加强食品生产环节监管
全面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制,实施食品生产企业量化分级管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原料查验、索证索票、全程追溯、食品检验合格出厂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加大监督抽检频次,公布抽查结果,打击违法行为;加强对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指导和监管,督促改造生产条件,对限期不能达到要求的予以取缔;推进食品加工园区建设,引导食品小作坊联小做大、整合做强。
(区质量技监局负责,相关部门和街镇配合)
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完善食品安全发现机制,第一时间发现、教育、查处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窝点。
(街镇、工商宝山分局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四)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
坚持“先证后照”原则,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强化流通环节索证索票和台帐登记制度;根据消费者投拆、举报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强化监督抽检;加大市场、尤其是农村地区的市场巡查力度,整顿规范无证照市场及场内无证照经营户,严查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失效及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行为。
(工商宝山分局负责,相关部门和街镇配合)
加强肉品运销户的管理,依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销售病死猪、注水肉等违法行为;落实肉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责任,保障生猪产品质量安全;规范活禽屠宰,严防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的畜禽产品流入市场。
(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区商务委、区农委负责,相关部门和街镇配合)
(五)加强餐饮消费环节监管
重点整顿学校、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小型餐饮单位,规范农村家庭自办酒宴行为;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违法行为;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检查,预防与控制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负责,相关部门和街镇配合)
坚持堵疏结合原则,整治无证照餐饮单位,整治规范早点等乱设摊行为,取缔夜排档等违法现象。
(街镇、工商宝山分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区城管大队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六)整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按照卫生部等九部委关于近期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要求,针对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环节中的突出问题及乳制品、肉类食品、水产品、米面食品等生产加工过程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组织监管力量开展集中整治,实施严厉打击。进一步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许可审批,强化食品添加剂使用和日常监管,落实食品添加剂专人管理制度。
(区农委、区质量技监局、工商宝山分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负责)
(七)加强保健食品安全监管
积极开展保健食品市场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加强保健食品及广告的监管,加大市场抽检力度,规范经营行为和广告发布,打击擅自添加药物、诱导消费、误导消费、夸大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查违规生产经营保健食品和伪造、冒用保健食品标签标识等行为。
(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工商宝山分局负责)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落实政府责任,组织专项整治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各级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因此,街镇、工业园区要将本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考核管理,统筹监管力量,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和综合整治;充分发挥食品安全联席会议的综合协调作用,进一步强化“二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体系,完善“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教育、第一时间处置”工作机制。
(二)明确部门责任,加强监督管理
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管,认真履行职责,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无缝监管;严格执行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条件,清理整顿生产条件、自律意识差的生产经营企业;加强科学监管,完善检测手段,加大检测频次,提高对食品检测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对食品安全问题多发地区和安全隐患突出的环节,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对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三)强化企业责任,健全诚信体系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确保生产经营的食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原料查验、索证索票和全程追溯制度,强化质量自检能力建设,主要蔬菜生产基地、农贸市场等都要建立检验室;积极采用良好生产规范和危害分析控制点技术等科学方法,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产品能级;行业协会要在企业诚信建设中发挥作用,加强宣传培训,推动诚信建设。
(四)加强宣传培训,营造整治氛围
本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任务重、要求高、时间长,街镇、工业园区和监管部门要广泛开展宣传,动员社会各方广泛参与。利用媒体、志愿者、信息网络等,加强食品安全法和整顿工作措施、进展、成效的宣传;注重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针对不同人群选择重点内容进行宣传,提高市民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增强市民消费信心。
(五)把握时间节点,及时报送信息
此次整顿工作时间跨度长达三年,街镇、工业园区和监管部门要拟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措施和时间节点,分别于2009年12月下旬、2010年6月下旬和2010年12月下旬向区食安办报三次监管信息,第一次报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第一阶段工作小结及2009年度整顿工作总结,第二次报2010年上半年度整顿工作小结,第三次报整顿工作总结。
主题词:卫生 食品 安全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