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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07-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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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07-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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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构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

(二OO七年三月二日)

宝府办〔2007〕6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政府工作报告》所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经2007年2月13日区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解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对照分解的任务,细化工作方案和计划,明确时间节点,落实责任,落实措施,按要求全力推进各项工作,确保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特此通知

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解

  根据区第五次党代会、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按照宝山未来五年的发展目标和今年主要工作安排,对《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在分解过程中,对于比较明确的工作,确定责任单位协调推进落实;对于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的工作,确定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协调,责任单位负责推进落实分工的任务。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对照分解的任务,进一步细化措施,制订可行的实施计划,明确时间节点,落实责任,加快推进,为把宝山建设成为经济实力更强、城乡环境更美、人民生活更好、社会更加和谐的现代化滨江新区而努力奋斗!
  一、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区增加值预期可比增长12%以上;区级地方财政收入预期同比增长7-10%;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下降5%左右。(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统计局、经委、财政局、税务分局)
  2、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制定三年行动计划,梳理完善引导服务业发展配套政策,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发展服务外包等新兴服务业。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钢铁服务业中心、宝莲城、安信商业广场、不锈钢交易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和招商,培育启动一批功能性项目,优化服务业载体布局,形成产业集聚。(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委、经委;责任单位:外经委、规划局、房地局、工商宝山分局、招商局及有关街镇)
  3、规划和启动实施轨道交通站点周边综合性开发试点。(牵头单位:规划局;责任单位:建设交通委、经委、发展改革委、房地局及有关街镇)
  4、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制定三年行动计划,结合城市功能建设、交通道路整治、区域环境改善,综合运用土地、能耗、环保、安全等调控手段,坚决淘汰能耗高、产出低、污染重、就业少、安全隐患多的劣势企业,加大对不符合区域规划的仓库、堆场的调整力度。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土地二次开发。(牵头单位:经委;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建设交通委、房地局、环保局、安全生产监管局、规划局及有关街镇)
  5、进一步优化工业布局。推进工业向园区集中,完善产业评估制度,工业园区单位土地产出增长6%以上。(牵头单位:经委;责任单位:宝山工业园区、城市工业园区及有关街镇)
  6、全力抓好工业园区在建项目建设。积极引进符合产业导向的新项目,提升集聚效应。(责任单位:宝山工业园区、城市工业园区、杨行镇、顾村镇、月浦镇、罗店镇)
  7、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完善政策聚焦和推进机制,加大吸引各类研发中心力度,进一步促进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合作,大力实施品牌战略,积极培育科技“小巨人”企业。(牵头单位:政研室;责任单位:科委、发展改革委、经委、外经委、信息委、招商局、工商宝山分局及有关街镇)
  8、进一步优化商业布局。吸引品牌集聚,提升商业能级,加快一批重点住宅区商业设施规划和建设,积极培育商旅文结合项目。(牵头单位:经委;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规划局、房地局、旅游局及有关街镇)
  9、抓好节能降耗工作。完成重点能耗企业节能降耗任务,积极推进清洁生产试点,扎实做好宝山工业园区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牵头单位:经委;责任单位:统计局、有关街镇及工业园区)
  10、加大吸引外资力度。优化利用外资结构,积极引进各类服务业领域外资企业。(牵头单位:外经委;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经委、招商局及有关街镇)
  11、积极实施国家“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不断完善国资、外资、民资共同推动经济发展的格局。进一步支持中央企业、市属企业和各地企业在宝山投资发展。(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经委、外经委、国资委、招商局及有关街镇)
  12、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和投融资管理,稳步推进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牵头单位:财政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
  13、进一步拓展国内合作交流领域和途径。扎实做好对口帮扶工作。(责任单位:合作交流办)
  14、扎实做好企业“三虚”行为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牵头单位:经委;责任单位:工商宝山分局、财政局、监察委、公安分局、税务分局、招商局)
  15、梳理完善各类支持经济发展政策。进一步优化结构,突出重点,形成聚焦。(牵头单位:政研室;责任单位: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16、研究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加强对重点服务业行业、重点地区楼宇经济的统计分析。(牵头单位:统计局;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经委、房地局、招商局)
  17、加强对经济运行调控分析。健全月度经济分析预测制度。(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经委、外经委、财政局、税务分局、招商局、房地局及有关街镇)
  二、切实提升城乡建设管理水平
  18、深化新区核心区建设功能规划,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和景观等专项规划。(责任单位:规划局)
  19、以吴淞客运中心建设为契机,结合临江公园、炮台湾湿地森林公园的建设与管理,启动滨江发展带旅游、休闲、商业、商务功能区规划建设。(责任单位:建设交通委、规划局)
  20、加强城市综合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深入实施城市网格化,建立完善城市管理监察执法体系。(牵头单位:城管大队;责任单位:建设交通委、信息委)
  21、开展乱设摊综合整治工作。(牵头单位:城管大队;责任单位:市容局及各街镇)
  22、全力推进第三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继续加大重点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和长效管理,加强大气环境治理、吴淞工业区整治,建成区环保监测监控中心,提高环境监控能力。继续做好罗店、大场地区化工企业整治,关闭30户污染化工企业。(牵头单位:环保局;责任单位:建设交通委、水务局、市容局、安全生产监管局、城管大队、经委、农委及有关街镇)
  23、进一步推进环卫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创建15块市容环境示范区、规范区、达标区。加强户外广告管理,推进景观灯光建设。(牵头单位:市容局;责任单位:工商宝山分局、规划局、城管大队及有关街镇)
  24、加强拆违长效管理机制建设,拆除违法建筑20万平方米。建立和完善整治农田违法搭建的长效管理机制。(牵头单位:拆违办;责任单位:有关街镇)
  25、大力推进环区生态步道二期等绿化项目建设,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5%,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9平方米。(责任单位:建设交通委、绿化局)
  26、着力推进轨道交通一号线北延伸、七号线和石太路、宝安公路拓宽改造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建设交通委)
  27、积极推进西城区、顾村地区和罗店中心镇建设。(责任单位:杨行镇、顾村镇、罗店镇)
  28、认真做好老镇、旧区改造工作,完成旧小区综合改造20万平方米,实施西朱100户居民住房解困工作。(牵头单位:老镇旧区改造指挥部、房地局)
  ▲认真做好老镇、旧区改造工作。(责任单位:老镇旧区改造指挥部及有关街镇)
  ▲完成旧小区综合改造20万平方米。(责任单位:房地局及有关街镇)
  ▲实施西朱100户居民住房解困工作。(责任单位:吴淞街道、建设交通委)
  29、全面加强水环境治理和截污纳管工作。大力推进雨污水基础设施建设。扎实做好防汛防台设施的建设、维修和保养工作。(责任单位:水务局)
  30、完成北部五镇72.73公里二级污水管网建设。其中:杨行镇21.078公里,罗店镇9.49公里,月浦镇22.273公里,罗泾镇15.489公里,顾村镇4.4公里。(牵头单位:水务局;责任单位:杨行镇、罗店镇、月浦镇、罗泾镇、顾村镇)
  31、保持房地产业健康平稳发展。完善土地管理各项制度,加强批后管理,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物业管理机制。(责任单位:房地局)
  32、坚持公交优先发展,优化公交线路和结构。加强货运交通管理,逐步实现客货分流。深入开展整顿非法运营车辆行动。(责任单位:建设交通委、交警支队)
  三、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3、完善农业规划布局,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发展生态农业、精品农业、特色农业。进一步培育本区农产品品牌。保护基本农田,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牵头单位:农委、规划局、房地局;责任单位:有关镇)
  34、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一步培育壮大产加销一体化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促进农业增效。(责任单位:农委及有关镇)
  35、进一步梳理、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全面落实支农惠农各项措施。(责任单位:政研室)
  36、加强村镇建设规划引导,积极扶持薄弱村经济发展,推进试点村重点项目和特色农业生产基地建设,建立健全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增长10%左右。(牵头单位:农委、规划局;责任单位:有关镇、委办局)
  37、建成农村公路29公里,建立完善农村客运公交网络。(责任单位:建设交通委)
  38、抓好农村河道整治工作,完成村容整治达标建设任务。(牵头单位:水务局、市容局;责任单位:各镇)
  39、加大区、镇公共财政对农村社会事业投入,新增社会事业发展经费主要用于农村。进一步完善农村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促进城乡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牵头单位:财政局;责任单位:教育局、卫生局、文广局、体育局及各镇)
  40、加快建立农村就业服务中心。加强农村地区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的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积极推进小城镇保险,确保新征用地人员社会保障落实率达100%。(牵头单位:劳动保障局;责任单位:各镇)
  41、着力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多渠道基金筹措机制和农保养老金正常增长机制,不断提高老年农民的养老水平。(牵头单位:劳动保障局;责任单位:各镇)
  42、完善集体土地征用补偿机制,加强农村土地和宅基地管理。(责任单位:房地局及各镇)
  43、推进村级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促进村级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维护资产所有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国资委及各镇)
  四、进一步提升社会事业发展水平
  44、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大力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优化高中布局,拓展资源,提高质量。启动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建成新杨行中学、庙行九年一贯制学校,培育优质教育品牌,免收义务教育阶段农户子女书簿费。强化教师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农村地区师资整体素质。推进学习型城区和终身教育体系建设。(牵头单位:教育局)
  ▲建成新杨行中学。(责任单位:教育局、杨行镇)
  ▲建成庙行九年一贯制学校。(责任单位:教育局、庙行镇)
  ▲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大力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优化高中布局,拓展资源,提高质量。启动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培育优质教育品牌,免收义务教育阶段农户子女书簿费。强化教师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农村地区师资整体素质。推进学习型城区和终身教育体系建设。(责任单位:教育局及各街镇)
  45、实施第二轮建设健康城区三年行动计划,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监督、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医疗救治能力。启动宝山中心医院总体改造工程,完成菊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新建20个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站。(牵头单位:卫生局)
  ▲实施第二轮建设健康城区三年行动计划,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监督、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医疗救治能力。(责任单位:卫生局及有关街镇、委办局)
  ▲启动宝山中心医院总体改造工程。(责任单位:卫生局、建设交通委)
  ▲完成菊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责任单位:顾村镇)
  ▲新建20个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站。(责任单位:卫生局及有关街镇)
  46、扎实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运行机制,努力降低就医费用,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创建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责任单位:卫生局)
  47、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继续推进国家卫生镇和市级卫生镇、村创建工作。(牵头单位:卫生局;责任单位:有关街镇)
  48、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高妇幼保健水平。(责任单位:人口计生委、卫生局)
  49、着力推进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精心培育宝山文化品牌,推进特色文化发展。开展百场“文化下乡”、“欢乐在社区”广场文化活动。(责任单位:文广局)
  50、认真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大力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科普活动,办好科普宣传周活动,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区。(责任单位:科委)
  51、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办好WCBA上海东方女篮主场比赛、第12届世界夏季特奥会羽毛球比赛、全民健身节等活动,组团参加上海市第六届农民运动会。新建3处社区公共运动场和10处农民健身家园。(责任单位:体育局、残联)
  52、扎实推进文明城区创建工作。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以及和谐社区、和谐家庭创建活动。完善志愿者服务制度,鼓励市民参与社会公益活动。(责任单位:文明办及各街镇)
  53、继续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巩固军政军民团结。(责任单位:民政局)
  五、着力做好就业保障工作和平安建设
  54、大力支持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责任单位:劳动保障局、经委)
  55、完善促进就业责任体系,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大力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切实帮助零就业家庭人员就业,实现“双困”人员就业安置率达100%。落实鼓励创业各项政策,发挥以创业促就业的积极作用。(牵头单位:劳动保障局;责任单位:各街镇)
  56、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强化劳动保障监察,妥善处理劳动争议。(责任单位:劳动保障局)
  57、坚持保基本、广覆盖,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强化托底性保障,实现城乡低保“应保确保”。(责任单位:劳动保障局、民政局)
  58、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牵头单位:卫生局;责任单位:各街镇)
  59、完善“五助”工作体系和“一口上下”运行机制,实现救助帮困的长效管理。新增养老床位750张,新建标准化老年活动室40个。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达标工作,提升残疾人保障水平。(牵头单位:民政局;责任单位:卫生局、教育局、残联及各街镇)
  60、加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完善功能,提升服务能力。健全社区事务“一门式”服务工作机制,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推动企事业单位的文化、体育、教育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牵头单位:地区办;责任单位:民政局、卫生局、文广局、教育局、体育局及各街镇)
  61、推进基层民主和社会自治,完善社会管理网络。促进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发展。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社会工作人员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牵头单位:民政局;责任单位:各街镇)
  62、落实信访责任制,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加强信访信息管理,增强源头预防能力。加大历史遗留问题和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的研究、督办、化解力度。(牵头单位:信访办;责任单位:各街镇、有关委办局)
  63、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强化“六位一体”队伍建设,提升平安宝山建设水平。推进科技防范设施建设,提高治安防控水平。(牵头单位:综治办;责任单位:公安分局及各街镇)
  64、加强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建设,完善教育、挽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平台,提高管理救治、社区矫正、吸毒人员和安置帮教的工作效果。完善调解帮教、法律援助等工作机制。(牵头单位:综治办;责任单位:司法局、团区委、公安分局及各街镇)
  65、整治吸贩毒违法犯罪活动重点地区,推进“禁毒工作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牵头单位:综治办;责任单位:公安分局及各街镇)
  66、进一步规范公共娱乐服务场所经营活动。(牵头单位:综治办;责任单位:公安分局、文广局及各街镇)
  67、进一步落实人口综合管理机制,深入推进居住证制度,加强和规范来沪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进一步推动实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牵头单位:人口办;责任单位:公安分局、信息委、人口计生委、劳动保障局、房地局及各街镇)
  68、建立健全社会防控、预警和应急联动机制,提高公共安全保障和突发性公共事件预警处置能力。(牵头单位:应急办;责任单位:公安分局、各街镇及有关委办局)
  69、扎实做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工作,全面提高安全监控和应急管理能力。(牵头单位:安全生产监管局;责任单位:消防支队、建设交通委、公安分局及各街镇、工业园区)
  70、认真做好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管理工作。(牵头单位:经委;责任单位:房地局、环保局、规划局、工商宝山分局、公安分局及各街镇)
  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71、强化食品、药品和食用农产品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牵头单位:食品药监分局;责任单位:农委、工商宝山分局、质量技监局、经委)
  72、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牵头单位:监察委;责任单位:有关委办局)
  73、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快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化。深化电子政务建设,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的服务功能。(牵头单位:信息委;责任单位:有关委办局、各街镇、政府门户网站)
  74、进一步完善政府工作程序和议事规则,健全决策前论证、咨询及决策后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科学决策并有效落实。(牵头单位:政研室;责任单位:有关委办局)
  75、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不断提高办理质量。(牵头单位:区府办;责任单位:各委办局、各街镇)
  76、进一步发挥政府内部监督机制作用,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工作。(责任单位:监察委、审计局)
  77、加快构建具有宝山特色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推进政风行风建设。(牵头单位:监察委;责任单位:有关委办局)
  78、扎实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牵头单位:监察委;责任单位:有关委办局)
  79、加强公务员管理机制建设。开展“全员学本领、岗位大练兵”实践活动。(牵头单位:人事局;责任单位:各街镇、委办局)
  80、推进人才发展服务平台建设,努力提升区域人才服务水平。(责任单位:人事局)

主题词:综合 政府 目标任务 分解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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