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开展上海市劳动关系矛盾预防和调处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沪人社监〔2025〕25号)要求,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听取群众意见,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上海市劳动关系矛盾预防和调处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名单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对上海市劳动关系矛盾预防和调处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间进行反映。
公示期:2026年4月16日-2026年4月22日
反映邮箱:bsldjc@126.com
一、上海市劳动关系矛盾预防和调处工作先进集体正式推荐对象

二、上海市劳动关系矛盾预防和调处工作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

上海市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