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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宝山区“关爱女孩行动”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0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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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 主题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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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0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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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六月三十日)

宝府办〔2004〕3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经区政府研究,现将区人口计生委拟订的《关于宝山区“关爱女孩行动”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宝山区“关爱女孩行动”试点工作实施意见

  为贯彻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关于“要高度重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问题,开展必要的专项治理活动”的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做好新时期新阶段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正确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新型婚育观念,努力遏制出生性别比升高的势头,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国家人口计生委决定在2003年全国11个省的11个县开展“关爱女孩行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今年新增13个试点区(县),我区被定为国家人口计生委在上海的唯一试点区。根据国家和市人口计生委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关爱女孩行动”项目试点工作要以马克思主义人口理论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母婴保健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意见》及《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一系列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在现居住人口中、重点在外来流动人口中开展“关爱女孩行动”。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机制导向、完善配套服务等措施,创出特色宣传服务品牌,以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高妇女社会经济地位,努力消除性别歧视和不平等现象,进一步推动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逐步形成科学、文明、进步的新型婚育观念,稳定低生育水平,努力使全区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正常。
  二、工作原则
  本区“关爱女孩行动”项目试点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创新思维、群众参与、因地制宜、以点带面、点面结合、部门联合、资源共享,并实行试点工作与日常工作相结合的工作原则。
  三、主要任务
  据2003年统计资料分析,本区常住人口出生性别比为108∶100,而流动人口出生性别比为125∶100。外来流动人口出生性别比明显偏高,已影响到我区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变化。为此,本区“关爱女孩行动”试点工作在全面开展的基础上,确定以外来流动人口为重点对象,将外来流动人口较多的乡镇作为重点地区。本区“关爱女孩行动”试点工作主要任务是:
  (一)开展调查研究,建立评估体系
  开展基线调查,摸清外来流动人口基本情况、生育意愿、生殖保健水平、生育观念及子女性别等现状。研究分析影响出生性别比升高的相关因素和深层次原因,了解她们的实际需求,为项目实施和评估提供基础性资料。
  在基线调查的基础上,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实施行动方案和对策措施,全面启动项目工作。
  建立“关爱女孩行动”项目评估体系,组织开展项目中期、终期调查评估。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
  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抓手,通过抓宣传教育、抓网络建设、抓优质服务等扎实有效的工作,加大“关爱女孩行动”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外来流动人口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营造男女平等、有利于女孩生活、发展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1、创新宣传载体,营造关爱女孩行动新氛围。
  通过建设人口文化小区、人口计生特色楼,在繁华路段制作关爱女孩公益性灯箱广告,在流动人口居住点、分娩点、聚集点设置人口计生自助宣传栏,利用流动人口聚集地的建筑工地墙面等绘制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婚育新风漫画墙或喷涂墙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营造浓重的关爱女孩环境氛围。与区广播电视台、报社、网站等密切合作,在“人口计生之窗”栏目及宝山报“人口与计生专栏”、区政府门户网站及宝山人口网等媒体,增加关爱女孩的宣传内容,做好以女性为题材的专题宣传和报道,以及在每个乡、镇、街道设立大型人口计生公益性广告,每个小区设置人口计生宣传栏,每个村、居委配备人口计生图书角等,以形成全社会关爱女孩及女孩家庭的舆论氛围。
  2、强化网络建设,建立“关爱女孩行动”新机制。
  依托社区三级人口计生服务平台和文化、教育、经济等载体,把“关爱女孩行动”结合、融入、渗透到企业、市场、工地、学校、社区、楼组、家庭中,弘扬婚育新风。由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三级共同出资,依托卫生资源,加强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站及村家庭计划指导室建设。村家庭计划指导室与村级卫生室,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至2004年底,全区163个村基本达到标准化家庭计划指导室,居委积极创造条件设立家庭计划指导室,负责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的指导、宣传、教育等关爱女孩的服务工作。在外来民工子弟学校设立“关爱女孩指导室”,开展“送心灵温暖”活动,举办家长报告会等,加强对外来人口的引导和教育。利用社区人口学校、“外来媳之家”等平台,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会员、志愿者优势,加强各级干部、宣传员等有关人员的相关知识教育培训,实行外来流动人口同管理、同宣传、同服务。
  3、积极开展活动,构筑“关爱女孩行动”新平台。
  利用各种节假日、纪念日,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富有特色、具有一定声势的关爱女孩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服务活动,进行普及宣传,包括联合有关部门策划制作“关爱女孩行动”宣传版面进行巡展,举办演讲会、开展“关爱女孩文艺巡演”活动等。精心策划制作个性化、生活化、人性化宣传品,开展进村入户、面向育龄群众的强化宣传,包括制作25万份关爱女孩、生殖健康宣传折页,3万本“青春健康口袋书”,2万张《条例》宣传折页,5千份“新婚家庭计划礼袋”,1100只 “生殖健康传阅包”,1万个预防艾滋病宣传“交通卡套”。同时,通过举办各种讲座、报告会及女孩青春健康培训班等进行专题宣传。结合宣传活动,做好对贫困母女的慰问补助、办理医疗保险、帮助就业、就学等帮扶工作的贴心宣传。
  (三)完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站及村、居委家庭计划指导室的阵地作用,完善相关制度,为育龄妇女,包括外来育龄妇女提供良好的服务,进一步提高生殖健康水平。
  1、发挥人口计生网络作用,及时掌握外来育龄妇女信息,加强以避孕为主的服务工作,为所有外来育龄妇女提供所需的避孕服务。指导其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方法,推广、运用新技术、新成果。进一步完善查环、查孕制度,对意外怀孕做到早发现、早补救。
  2、保护外来妇女健康,避免非正常终止妊娠。禁止28周以上的引产和28周以下选择性别的引产,严格限制非医学需要等原因的其他中期引产。引导外来孕妇接受随访检查和服务,避免非正常终止妊娠。
  3、落实向外来育龄妇女提供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项目,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母婴健康,防止女婴非正常死亡。
  4、为外来育龄妇女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享受与本市户籍育龄妇女同样的宣传教育、指导避孕节育方法、领取避孕药具等服务。
  (四)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加强婴儿性别监测工作
  会同卫生部门做好出生婴儿、死亡婴儿、引产胎儿性别监测工作:落实负责接生、引产的医务人员填报报表并及时汇总;禁止非医学需要的B超、染色体胎儿性别鉴定和性别选择引产;建立非医学需要的B超、染色体胎儿性别鉴定和性别选择引产举报奖励制度;会同卫生、公安、司法、检察等有关部门,严厉查处胎儿性别鉴定和性别选择引产的违法案件;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法治意识教育,完善B超检查监督管理制度,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五)加快建立健全保障机制
  协调劳动、民政、公安、教育、妇联等部门,完善落实有利于计划生育、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的社会经济政策和社会保障制度;给予有女孩的困难家庭一定资助,帮助辍学女孩回到学校;结合幸福工程等项目,救助贫困母亲,帮助女孩家庭发展经济。
  四、试点工作步骤
  试点工作初步预定两年时间完成。各年度具体工作步骤为:
  2004年度:
  准备阶段(6月)
  1、制定并报送试点工作实施意见;
  2、成立区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工作小组,召开联席会议;
  3、进行外来流动人口基本情况调查分析;
  4、确定重点单位,并指导其制订工作方案;
  5、制定宣传教育方案;
  实施阶段(7—9月)
  1、结合“7.11”世界人口日,召开项目试点启动大会,举办关爱女孩宣传版面巡展等系列活动;
  2、结合“9.25”中央公开信发表24周年,联合区文广局举办关爱女孩文艺巡演活动;
  3、联合区教育局举办“阳光下的女孩”演讲会与贫困女孩救助活动;
  4、联合区妇联举办外来未婚女性青春健康知识系列讲座;
  5、在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站、外来民工子弟学校中建立“关爱女孩指导示范室”,并形成指导服务流程规范;
  6、联合区卫生部门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专项检查工作,完善监督管理机制;
  7、各乡镇街道相应开展一系列有特色、有声势、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并利用各种阵地努力营造浓厚的环境氛围;
  8、区新闻媒体要配合关爱女孩行动,加强宣传报道,形成男女平等、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舆论氛围。
  政策研究、中期评估阶段(10—12月)
  1、协调区劳动保障、公安、卫生、教育、财政、民政、综治办、妇联、团委等有关部门,根据试点工作情况,共同分析探讨,提出对策措施,逐步完善利益导向机制。
  2、组织开展项目中期评估工作。
  2005年度:(1—12月)
  加大宣传服务力度,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继续开展一系列有声势、有特色、有实效的宣传服务活动;继续完善各种机制;做好终期评估、总结工作,开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举办“关爱女孩行动”成果展;制定“关爱女孩行动”长效管理、巩固试点工作成果的工作方案。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试点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副区长李原为第一召集人,区人口计生委主任李志英、区府办副主任潘卫国为召集人,区文明办、人口计生委、综治办、卫生、民政、劳动保障、公安、财政、教育、文广、妇联、团委、宝山报、计生协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关爱女孩行动”试点工作联席会议,负责全区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和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对试点项目工作进行指导,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沟通信息。各乡、镇、街道要相应成立协调工作小组,加强对本地区“关爱女孩行动”项目试点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组织实施。

主题词:卫生 人口 实施意见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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