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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2004年宝山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0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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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0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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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宝府办〔2004〕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区委宣传部、区文广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和区安全生产监察局等五部门拟订的《关于开展2004年宝山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关于开展2004年宝山区“安全生产月”
活动的通知

  为了深入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全面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全民安全素质,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保证本区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关于开展2004年上海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沪安监管法规〔2004〕38号)精神,今年6月,本区将同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实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为主线,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为重点,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突出“以人为本”的理念,努力形成全社会“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关爱生命”的氛围,发扬求真务实精神,狠抓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坚决遏制事故频发和上升的势头,为实现“变样”目标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区委宣传部、区文广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安监局联合组成“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小组,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联络员,落实专人负责。
指导小组下设“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具体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月”的相关活动,并综合指导各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的推进工作。
  三、主题及内容
  200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根据市政府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宝山实际,本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各单位、各系统要认真组织职工观看安全生产文艺节目巡演(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邀请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视察本区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和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三)6月13日上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就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等提供现场咨询。
  (四)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大检查。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行业要根据自身实际和行业特点同步开展安全大检查。要加大安全岗位培训的力度,充分发挥协会和中介机构的力量,组织开展好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危化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流动人员的培训。
  (五)结合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事故隐患的整治,及时分析、总结、通报集中整治的情况,把整治工作不断地引向深入。
  (六)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在专用时段安排版面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企业要在主要活动场所悬挂横幅、张贴“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画、宣传标语,营造宣传氛围。
  四、活动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表现,各级领导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自觉地履行职责,认真部署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宣传活动顺利、热烈地开展。
  (二)精心组织,讲求实效。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各系统要结合自身实际和行业特点,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各单位可采用以会代训、安全知识问答、智力竞赛、黑板报、提合理化建议、案例说法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把安全生产月活动搞得既有声势又有实效。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批评督促后进,以月促年,借机、借势抓好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我区安全生产的现状,集中进行宣传报道。一方面要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另一方面要加大对典型事故案例和严重事故隐患单位的报道和曝光,达到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加强防范的目的。
  (四)畅通信息,及时总结。“安全生产月”期间,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要及时反馈活动开展情况和安全检查情况。各单位的活动总结于7月10日前报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及活动指导小组成员单位。

主题词:综合 安全 活动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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