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一二年十二月三日)
宝府〔2012〕105号
区民政局:
你局宝民〔2012〕83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立大场镇葑润华庭居民委员会。其管辖范围为:东至祁连山路,南至葑村村塘北生产队,西与葑村村相邻,北至保利房产工地。居委会办公用房设在华秋路186号,活动用房设在华秋路185弄2号101-102室、3号101室,华秋路186号底楼。
二、上述居委会在刻制公章时,名称前须冠以“上海市宝山区”字样。
(二O一二年十二月三日)
宝府〔2012〕105号
区民政局:
你局宝民〔2012〕83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立大场镇葑润华庭居民委员会。其管辖范围为:东至祁连山路,南至葑村村塘北生产队,西与葑村村相邻,北至保利房产工地。居委会办公用房设在华秋路186号,活动用房设在华秋路185弄2号101-102室、3号101室,华秋路186号底楼。
二、上述居委会在刻制公章时,名称前须冠以“上海市宝山区”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