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2018年宝山区应急管理
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2018年宝山区应急管理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18年4月19日
2018年宝山区应急管理重点工作安排
2018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上海建设全球卓越城市的重要一年,是宝山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年。宝山区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完善应急管理机制体制,做实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加强风险防控和安全隐患整治,不断增强突发事件应急防范和处置能力,保障城市运行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1.开展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调研,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区应急办负责)
2.落实应急预案5年有效期的管理要求,修订完善区、街镇(园区)两级应急预案,并汇编成册。(各应急预案编制单位负责)
3.推进街镇(园区)应急管理“六有”建设(有班子、有机制、有预案、有队伍、有物资、有演练),试点探索在社区选任“应急安全大使”。(各街镇(园区)负责)
4.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政务舆情回应工作机制,明确相关单位责任义务,优化处置工作流程,增强联动处置能力,提高处置效率水平。(区应急办、区新闻办、区相关应急事项处置牵头单位负责)
二、注重应急风险防控
5.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本区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宝山区加强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加强消防、交通、建设、生产等领域及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治。(区相关部门、各街镇(园区)负责)
6.加强突发事件预警和防控,搞好气象、防汛、地震、环境、地质、动植物疫情、安全生产、金融等领域监测、分析、研判和评估,及时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准备和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区相关部门、各街镇(园区)负责)
7.依托气象部门专业优势,成立宝山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分中心暨联络员制度,提高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水平。(区应急办、区气象局负责)
8.深入推进轨道交通车站应对大客流“四长(地铁站长、轨交公安警长、属地派出所所长、属地街镇长)联动”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区应急办、区建设管理委(交通委)、区公安分局、相关街镇(园区)负责)
9.主动服务邮轮产业发展,做实吴淞国际邮轮港应急管理基本单元,强化信息互通和部门联动,切实做好大客流疏导、极端天气应对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区应急办、区滨江委、区建设管理委(交通委)、区公安分局、区商务委(旅游局)、区气象局、吴淞口国际邮轮港公司、相关街镇负责)
10.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利用现有各类社会资源,通过政府搭建平台、市场化运作的模式,设立邮轮突发事件应急疏散点。(区应急办、区滨江委、区民防办、区体育局、区教育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商务委(旅游局)、吴淞口国际邮轮港公司负责)
三、强化应急宣传培训
11.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举办区应急委成员单位、街镇(园区)分管领导和应急办主任培训班,注重应急管理干部日常教育培训,提高应急管理工作能力。(区应急办负责)
12.组织开展“5·12”十周年防灾减灾宣传及“119消防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社会面集中宣传活动,增强民众防护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区相关部门、各街镇(园区)负责)
13.组织一次区级层面应急演练,广泛开展居民小区逃生疏散演练,切实提高广大市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区应急办、区相关部门、各街镇(园区)负责)
四、加强应急检查考核
14.严格落实重要节假日和重大活动前后领导带班制度和各项值班值守制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值班值守情况检查。(区应急办负责)
15.认真落实《上海市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管理办法》,强化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管理,提高信息报送的质量水平。加强网络舆情信息收集,完善舆情应对工作发现、预警、研判、应对工作机制。(区应急办、区新闻办、区相关部门、各街镇(园区)负责)
16.将应急管理纳入区应急委成员单位、街镇(园区)年度考核,组织开展年度工作自评和互评,并将考核结果通报相关单位。(区应急办负责)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
区检察院,区各人民团体,区各集团公司。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