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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高境镇恒高家园第二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信息来源: 宝山政务 发布时间 2022-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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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区政府文件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 体       裁: 批复
  • 发布日期: 2022-09-09
  • 发文字号: 宝府〔2022〕90号
  • 发文日期: 2022-09-09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宝山政务

宝山区民政局:

你局宝民202228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立高境镇恒高家园第二居民委员会。其四至范围为:东至高境路,南与恒高家园第一居民区、高境物业恒高管理处、高境镇为老服务中心相邻,西至恒盛豪庭并与艾朵公寓相邻,北至恒高路并与恒高菜市场、恒高变电站相邻。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设在高境路47714—1。活动用房设在高境路477141

二、上述居委会在刻制公章时,名称前须冠以宝山区字样。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202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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