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范仲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九五普法”及相关培训考核中增加“民营经济促进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内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区司法局高度重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立足司法行政职能,通过系统性、精准化、浸润式的普法举措,着力提升市场主体合规经营能力,不断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素养,努力为宝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建强宣讲队伍,深耕特色普法品牌。充分吸纳区有关部门的业务骨干及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和律师等专业力量,组建区“九五”普法讲师团。依托“法治红船”品牌,整合区内优质普法资源,重点围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主题,系统宣讲《民营经济促进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各类市场主体不定期配送讲座,今年以来已开展4次线下授课,覆盖百余家单位,线上“云普法”直播间同步直播。
二是拓展宣传阵地,打造流动普法场域。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主题创新设计地铁7号线法治专列,利用拉手图、壁贴、顶贴、门贴等载体,通过标语、漫画和以案释法等形式,宣传宝山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机制和品牌项目,解读《民营经济促进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公司法》《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将公共交通空间转化为移动普法阵地,打造浸润式、流动型法治宣传新载体。
三是把握重要节点,联动开展主题普法。民法典宣传月期间,组织全区近40家单位广泛开展“送法进机关”“送法进企业”“惠企大讲堂”等活动,各执法单位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通过普法讲座、法治沙龙、法治体检等形式,在为企业提供合规指导的同时,同步在行政机关内部组织专题培训,将营商环境领域重点法律法规学习融入日常教育,持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与依法履职能力。
下一步,区司法局将立足职能,继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科学规划布局,增强普法系统性。将《民营经济促进法》以及国家、本市两级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纳入区“九五”普法规划,围绕涉经济类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执法人员等重点对象,逐步落实相关学习培训制度,促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二是加强品牌建设,提升服务精准度。紧扣营商环境普法重点,继续扎实推进“法治红船”品牌常态化、制度化运行,以《民营经济促进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核心法规为宣讲重点,向企业园区精准配送专题普法课堂,推动市场主体与公职人员共同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三是深化协同联动,扩大宣传覆盖面。牢牢把握“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结合本区实际组织各单位、各街镇深入开展“送法进企业”“送法进机关”活动,积极推动营商环境领域重点法律法规在产业园区与行政机关内的宣讲解读,持续扩大营商环境普法辐射面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