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宝山区水务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_公开目录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开展2024年宝山区水务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水务局 发布时间 2024-06-12
【字号
  • 所属类目: 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水利
  • 体       裁: 通知
  • 发布日期: 2024-06-12
  • 发文字号: 宝水务〔2024〕22号
  • 发文日期: 2024-05-30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水务局

 

局属基层各单位:

20246月是全国第23个安全生产月,根据《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2024年水务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沪水务﹝2024240)和《宝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宝山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宝山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宝安委办﹝202410)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本区水务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加强贯彻落实《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和“上海安全生产78条”、宝山区“83条”落实措施,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进一步提升水务行业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能力,全力维护本区水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安全月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

三、活动时间

61日至630日。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活动

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本市、本区水务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水利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要求,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基础,以“畅通生命通道”为核心,积极开展专题研讨、集中宣讲、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活动。各水务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普法”等活动,组织观看“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安全生产 责任在肩》警示教育片、事故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解析片和“全民安全公开课”等。通过活动开展,全面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精髓要义,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推动工作的创新思路、务实举措、有效方法。

(二)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各单位要着眼于“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聚焦于“畅通生命通道”,大力推动安全宣传“五进”。组织指导企业积极培育安全文化,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水利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广泛宣传报道水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带头研究组织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带头对有限空间和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进展情况,积极组织从业人员参加“6.16安全宣传咨询日、全国和市区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各类活动。

(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判定标准学习

各单位要组织学好用好各有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解读活动,分级分类持续加强对水务生产经营单位的指导帮扶,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要认真分析本单位及所辖范围内的常见事故隐患类型,根据水务工程设施建设和运营阶段的风险特点,结合汛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部署,开展针对性排查。以“清存量、遏增量”为目标,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建立完善。

(四)扎实开展“安全月”隐患排查专项行动

当前正值行业进入生产、运行活动高峰期,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是“安全生产月”各类活动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单位要及时部署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对在建工程的安全质量监管、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监测和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防范措施,确保生产生活运行安全。

一是加强在建水务工程的隐患排查。要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场用工管理、消防及用电、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深基坑及模板支撑坍塌、起重吊装机械倾倒、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淹溺、中毒、触电等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施工现场关键人员配备、到岗履职、有限空间作业等。

二是加强行业设施设备的隐患排查。加大对水上(临水)作业、保洁船只作业、河道管理范围内违规堆载、农桥结构安全及限载限高标志等方面的隐患检查;加大对水闸、海塘江堤、一线防汛墙的隐患排查及“三违一堵”(违规堆载、违章搭建、违规靠泊、堵塞防汛通道)检查;加强管网和泵站养护作业规范操作检查。重点排查“有限空间作业七不准”、辖区内断流施工和临河围堰等。

三是要加强内部场所的隐患排查。各单位要加强单位内部、民工宿舍、泵站水闸管理房等场所电动车及电瓶充电隐患的排查整治,要加强各场所消防器材配备和规范使用等消防安全隐患检查,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同时,切实加强汛期雷电灾害防御安全监督管理。

(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演练活动

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组织本单位及管辖范围内水务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防汛、消防灭火、积水抢排、水文保障、应急抢险、人员转移等各类演练活动,通过设置真实场景,模拟事故发生,开展事故报告、救援处置,强化应急救援程序,并根据演练中暴露的问题及时修订完善预案,不断提高预案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知风险、懂防范、会避险”意识,熟悉应急处置职责,掌握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及逃生技能,能够科学、及时开展先期处置,做到“个个会应急”,持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部署,精心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要直接负责,制定本单位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为重点策划活动内容,有序推进“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把活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抓手、作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载体。

(二)丰富宣传手段

各单位要丰富宣传手段,创新宣传形式,实现宣传教育引导的广覆盖、无死角。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张贴海报、电子显示屏、现场播放宣传片、发放知识手册、微信主题网文等多种形式开展广泛宣传,形成对外宣传强大合力,营造人人讲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切实加强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确保宣传活动内容丰富。

(三)务求活动实效

各单位要加大组织落实的力度,充分发挥水务生产经营管理单位责任主体意识,调动广大水务系统职工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各单位要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加强检查督导,我局把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各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的重点检查内容。

(四)按时报送信息

各单位要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的报送工作,及时报送活动期间相关报告、图片等资料。各单位于626日前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送局安委办。

 

上海市宝山区水务局

2024530

 

(联 人:段敏伟,联系电话:56730752

   duanminwe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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