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宝山区集建区外现状建设用地减量化 及土地复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_区政府办公室文件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宝山区集建区外现状建设用地减量化 及土地复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9-03-19
【字号
  • 所属类目: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通知
  • 发布日期: 2019-03-19
  • 发文字号: 宝府办〔2019〕18号
  • 发文日期: 2019-03-15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委、办、局:

《宝山区新一轮集建区外现状建设用地减量化及土地复垦实施办法》已经2019214日召开的宝山区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区规划土地局、区农委、区财政局、区水务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废止《宝山区集建区外现状建设用地减量化及土地复垦工作实施意见》(宝府办〔201495号)。

特此通知

 

 

 

2019315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

区检察院。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315日印发


  • 文件预览

  • 附件下载

  • 相关文章

当前页二维码

政策咨询

  • 咨询部门*

  • 手机号码*

  • 姓  名*

  • 邮  箱

  • 标  题*

  • 内  容*

  • *

    验证码
  • 是否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