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归口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强国有资本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系列文件精神,根据我委2016年工作重点,为进一步落实监事会事中事后监督职责,现印发《区管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主席和专职监事履职目录(试行)》(以下简称《履职目录》)。
《履职目录》所列的两项专项检查和两项专项督查工作,是国资委对外派监事履职的基本要求(规定动作),此外,各企业监事会应当结合本企业实际,提出监事会监督的重点任务和目标(自选动作)。
《履职目录》所列的参加或列席相关会议是国资委对外派监事的基本要求,履职需要的材料是为外派监事提供的基本履职保障,企业监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的增加,各有关企业应予以配合。
请各归口企业根据《履职目录》要求,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修改公司章程和相应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并及时反馈有关情况。
上海市宝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