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今冬明春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推进滨江地区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认真贯彻《2022年宝山区今冬明春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全面排查整治隐患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现将近期重点工作要求提示如下:
一、抓紧制定和上报方案,并部署开展检查、整治工作
请各企业参考区级方案(见附件1)梳理企业安全管理职责及管理范围,在1月10日之前制定实施方案和检查清单,报送至区滨江委。
二、及时报送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根据安全隐患“全部上账”要求,请各企业依据检查方案开展工作并按时报送专项排查整治情况。自2023年1月份起,每月25日前根据当月累计检查情况填写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统计表(见附件2),将纸质版盖章报送至区滨江委。
(联系人:郑又心、联系电话:56119800,18810998233)
附件:
1.区安委会关于印发2022年宝山区今冬明春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2022宝山区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
宝山区滨江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