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了促进民生保障,创建和谐社会,完善村级服务功能,我镇新苗村拟建设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具体情况如下:
一、建设选址及用地规模
项目位于罗泾镇新苗村,沪太路东侧、集宁路北侧,用地面积为1340.4平方米。
二、建设内容
新建公共服务中心,计容建筑面积约1474平方米,设施功能配备有社区事务代理点、综合文化活动室、卫生室、为农站、农家便利店、公共停车场等。
三、投资规模
总投资预估815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预估66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预估150万。建设资金由村委会自筹解决,项目法人:徐敏(新苗村村委会村委书记)。
特此请示,请予支持。。
上海市宝山区罗泾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