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府土〔2026〕421号(宝山区2026年第14批次)_征地批文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沪府土〔2026〕421号(宝山区2026年第14批次)

信息来源: 上海市宝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6-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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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征地批文
  • 主题分类: 土地
  • 体       裁: 批复
  • 发布日期: 2026-07-07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6-07-07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上海市宝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沪府土〔2026〕421 号

关于批准宝山区 2026 年第 14 批次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征收集体土地的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上报宝山区 2026 年第 14 批次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征收集体土地的请示》(沪宝府土〔2026〕41 号)收悉。

    根据《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查,宝山区 2026 年第 14 批次涉及宝山区顾村镇 C5 单元收储地块(D1-2、D2-2)建设项目用地总面积 116924.68 平方米,其中原集体土地45563.77 平方米,国有土地 71360.91 平方米。上述集体土地中,农用地 44823.31 平方米(其中耕地 15608.15 平方米),未利用地740.46 平方米。上述国有土地中,农用地 29519.33 平方米(其中耕地 12787.70 平方米),建设用地 34358.53 平方米,未利用地7483.05 平方米。

    上述用地符合规划,所需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和已落实。

    现批准将上述 74342.64 平方米农用地(内含 28395.85 平方米耕地)和 8223.51 平方米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即新增建设用地 82566.15 平方米;同时批准征收农村集体土地 45563.77 平方米。

    另,涉及的国有土地应由你区按相应程序收回。

    该项目位于宝山区 2025 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 2 次——宝山区顾村镇顾村大居 C5 单元 001 片区)范围内(沪府土〔2025〕409 号)。

    请你区按照规定的程序实施征地,并按规定办理供地手续。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6 年 07 月 0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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