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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沪(宝)征地告〔2021〕第507号)

信息来源: 区规划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1-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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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征收土地公告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体       裁: 公告
  • 发布日期: 2021-09-01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1-09-01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规划资源局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宝)征地告〔2021〕第50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完善本市征地工作的若干意见》(沪规划资源规〔2020〕2号),2021年8月3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1〕916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动迁安置房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宝山区罗泾镇东至长发路,南至徐行塘,西至陆家塘,北至潘新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宝山区罗泾镇新苗村薄家组5057.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057.8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宝山区罗泾镇新苗村东高组26584.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4327.7平方米、建设用地2254.8平方米、未利用地2.3平方米

3、宝山区罗泾镇新苗村西高组5168.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906.7平方米、建设用地261.4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4、宝山区罗泾镇新苗村西汤组15025.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4694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331.8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51836.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8986.2平方米、建设用地2516.2平方米、未利用地334.1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宝山区建设用地事务所应根据征地补偿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6108022       监督电话:56109705 

联系人:苏艳、陈汐       联系地址:友谊支路83号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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