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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大场镇人民政府关于确认宝山区大华第一幼儿园不动产主体的函

信息来源: 大场镇 发布时间 2021-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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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街镇园区文件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体       裁:
  • 发布日期: 2021-08-19
  • 发文字号: 宝大府〔2021〕58号
  • 发文日期: 2021-08-19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大场镇

宝山区教育局: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本市教育系统不动产权证确权补证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发〔2020〕99号)精神,加快我镇教育设施项目的确权补证工作。经梳理核对,宝山区大华第一幼儿园教育设施项目,为上海大场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大华小区”建设的公建配套移交的教育设施项目。

按照《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管理办法》、《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有关规定,目前因工程建设主体与实际使用单位不一致,导致无法开展该校确权补证工作。

为此,特致函贵局,拟将宝山区大华第一幼儿园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主体确认为“上海市宝山区大场镇人民政府”。

妥否,请予以复函。

 

 

 

 

 

 

上海市宝山区大场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9日

 

 

 

 

 

 

 

 

 

 

 

上海市宝山区大场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9日印发

(共印7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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