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教育局: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本市教育系统不动产权证确权补证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发〔2020〕99号)精神,加快我镇教育设施项目的确权补证工作。经梳理核对,宝山区大华第一幼儿园教育设施项目,为上海大场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大华小区”建设的公建配套移交的教育设施项目。
按照《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管理办法》、《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有关规定,目前因工程建设主体与实际使用单位不一致,导致无法开展该校确权补证工作。
为此,特致函贵局,拟将宝山区大华第一幼儿园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主体确认为“上海市宝山区大场镇人民政府”。
妥否,请予以复函。
上海市宝山区大场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9日
上海市宝山区大场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9日印发
(共印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