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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钧济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信息来源: 区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 2022-08-02
【字号
  • 所属类目: 行政处罚
  •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体       裁: 公告
  • 发布日期: 2022-08-02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2-08-02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卫生健康委
卫生健康行政处罚公开信息摘要
案件名称 上海钧济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宝第2120225024号
单位名称 上海钧济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3320910003A
法定代表人姓名 王连升
处罚事由 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不符合卫生要求 
处罚依据 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一)项
处罚结果 警告,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上海市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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