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O九年一月二十日)
宝府〔2009〕22号
宝山区民政局:
你局宝民〔2009〕3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立月浦镇新月明星园居民委员会。其管辖范围为:东起塔源路,西至鹤水路,南起月川路,北至规划中的待建商品房用地。居委会办公用房及活动用房设在塔源路58弄78号。
二、上述居委会在刻制公章时,名称前须冠以“上海市宝山区”字样。
主题词:民政 基层政权 批复
(二OO九年一月二十日)
宝府〔2009〕22号
宝山区民政局:
你局宝民〔2009〕3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立月浦镇新月明星园居民委员会。其管辖范围为:东起塔源路,西至鹤水路,南起月川路,北至规划中的待建商品房用地。居委会办公用房及活动用房设在塔源路58弄78号。
二、上述居委会在刻制公章时,名称前须冠以“上海市宝山区”字样。
主题词:民政 基层政权 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