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海市宝山区商务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_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11年上海市宝山区商务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区商务委 发布时间 2012-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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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12-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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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商务委

引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宝山区商务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政府网站http://www.baoshan.sh.cn和本单位网站http://www.sbsw.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11日起至201112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宝山区商务委员会(地址:泰和路245号,邮编:200940,电话:56178991。)

一、概 

2011年,宝山区商务委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大对《条例》和《规定》的实施力度,认真落实《2011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按照市、区两级政府的工作要求,积极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公开信息的审核,确保政府信息安全准确及时向社会公开,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1、加强组织领导

我委领导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专门配备了4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并开辟公共查阅点,方便公众上门咨询、查阅和受理。成立政府信息公开负责小组,定期召开会议,负责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组织推进工作,为促进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奠定了组织基础。

2、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等法规、规章和市、区政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工作规范和机制。健全《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制度》,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促进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完善内部工作流转程序,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完善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运行工作机制;加大对信息公开申请的督办力度,提高办理效率,做到及时便民。坚持和完善依法征询第三方意见的工作。围绕我委的机构职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后有可能涉及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全部以《政府信息公开征询意见函》、《权利人意见征询单》的形式书面向第三方征询意见。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申请。对每一件申请做到受理、拟办、办理、审核、答复等程序,并按规定进行保密审查。对政府信息涉及委内多个部门的,相互协调并取得一致意见后进行公开。对涉及其他委办局的,及时和相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和确认。

3、加强平台建设,拓展公开渠道

为方便市民多种方式获取我委公开的政府信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在做好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的基础上,建立我委网站http://www.sbsw.gov.cn,开通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同时通过公共查阅室、咨询电话为公众服务。委办公室负责设立公共查阅室的日常运行,提供设施供社会公众前来查阅,并负责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现场受理工作。

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我委网站及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每月定期根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进行分类,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进行报备,并纸质报区信息委备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止2011年度,本委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1条(累计100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职能类2条,占2%;业务类信息89条,占98%。(注:2011年主动公开数(将宝山区粮食局、宝山区旅游局统计在内)共91条(其中区商务委3条,区粮食局0条、区旅游局88条)。

1、 主动公开范围

1)行政审批类和行政许可类信息: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申办、境外投资项目核准、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办理等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处罚的内容、程序、时限、部门等。

2)产业发展信息:服务业、商业、外经贸等产业政策和发展情况。

3)投资信息:投资环境、投资政策、投资项目等情况。

4)经济运行信息:商业、服务业、外经贸月度、季度、年度经济运行。

5)政策法规信息:国家、市、区制定的服务业、商业、外经贸等相关政策。

6)工作动态信息:各类动态和新闻。

2、主动公开的途径

通过区政府网站、我委网站、宣传栏、会议形式、举报电话和设立群众意见箱等形式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方便企业业务办理,加强社会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申请情况

2011年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为网上申请件。

2、申请处理情况

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答复率100%。其中,同意部分公开”1件,占总数的50%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1件,占总数的50%

3、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单位2011年度未发生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本单位2011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

未发生被行政复议处理机关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本年度未发生与诉讼有关的费用。

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案件。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情况

本单位2011年度未发生市民咨询情况。2011年度本单位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1058次。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虽然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主动公开信息的力度有待加强,依申请公开答复有待规范,信息公开的渠道还需进一步丰富,公众知情权意识还有待通过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

2012年,我委将认真贯彻《条例》和《规定》要求,紧紧围绕区政府的工作目标,结合我委工作实际,按照规范、深化、提升的指导思想,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扩展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特别是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不断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加大实事项目、重大建设项目工作计划及进展情况的公开。

(二)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加强对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页的维护和管理,梳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目录设置、分类名称等进行调整、细化,规范名称表述,提高信息分类准确性,方便群众查询。

(三)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制。规范工作规程,加强相关部门之间及行政机关内部的协调配合和工作沟通,确保该公开的事项都能够得到公开,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四)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通过开展专题讲座、案例分析、调查研究、考察交流等事项,多形式、多方位的开展工作培训,提高信息公开队伍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操作,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同时,通过总结表彰、通报典型等方式,充分调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七、附表

 

附表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91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900%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91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0

说明:2011年主动公开数(将区粮食局、区旅游局统计在内)共91条(其中区商务委3条,区粮食局0条,区旅游局88条)。

附表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57

受理申请总数

2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2

5.信函申请数

0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2

其中:1.同意公开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数

1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0

4.“信息不存在

0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

1

    6.“申请内容不明确

0

   7.“重复申请”数

0

    8.不予公开总数

0

     其中:(1国家秘密

0

    2商业秘密

0

    3个人隐私

0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

0

         5危及安全和稳定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9.其他

0

说明:2011年依申请公开数(将区粮食局、区旅游局统计在内)共57条(其中区商务委53条,区粮食局0条,区旅游局4条)。

 

附表三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0

网上咨询数

人次

0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0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0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1058

 

附表四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行政诉讼数

0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申诉举报数

0

其中: 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附表五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其中:1.检索费

0

     2.邮寄费

0

     3.复制费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

4

其中:1.全职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4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0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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