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四年九月十七日) 宝府办〔2004〕48号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加强本区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以下简称企业、单位),促进其规范运作和产权有序流转,维护资产安全,防止资产流失,提高资产运行质量,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意见。 主题词:经济管理 资产 若干意见 通知 |
办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加强本区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04-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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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类目: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04-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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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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