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区审计局对2015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配套完成15项专业审计项目,延伸审计91家单位的相关情况。审计中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进一步深化公共财政、政府投资、民生保障、产业政策、生态环境等领域的审计,在揭示问题、规范管理、支持创新、促进改革、提高效益等方面,积极发挥审计监督和服务保障作用。
一、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管理审计情况
2015年,在区委坚强领导下,全区上下紧紧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着力以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为目标,推动全区经济和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实现全区地方财政收入127.07亿元,完成预算101.91%,加上市结账财力、市对区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动用历年结余等105.71亿元,当年实际可用财力232.78亿元;财政支出219.23亿元,完成预算98.76%,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55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5亿元,财政总支出232.78亿元,当年收支平衡。至2015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累计结余42.85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9.54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112.61亿元的141.67%,加上市对区地方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5亿元、市对区补助收入0.80亿元,收入总计185.34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39.17亿元,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22亿元,调出资金8.41亿元,支出总计169.58亿元;当年收支结余15.76亿元,累计结余37.38亿元。
区国资经营预算收入1312.24万元, 完成预算1476万元的88.91%,加上上年结转收入730 .09万元,收入总计2042.33万元;预算支出1932.66万元,至2015年末结余109.67万元。
2015年上海市财政局分两批下达我区地方政府债券43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8亿元,专项债券25亿元),用于置换存量债券28.73亿元、新增债券14.27万元。新增债券用于安排轨交15号线、18号线和南大等前期动迁项目。以上债券资金已于2015年底全部下拨至各债权人。
审计结果表明,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完成了区人代会批准的预算任务。
——财政收入平稳增长。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快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积极组织财政收入,经济发展稳中有进,地方财政收入较上年增长10.07%,完成8%的收入增长目标。
——财政支出聚焦重点。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分别比上年增长5.11%、21.74%、8.48%;保障重点地区转型发展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生态、罗店大居、南大地区综合治理53.23亿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15.35亿元,轨交建设14.53亿元;加快推进创新转型,扶持企业发展资金37.73亿元;强化财力保障,确保街道体制改革,夯实基层治理基础。
——财政管理不断完善。加强预算单位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清理各类资金4亿元,用于减量化项目和排水系统建设1.85亿元,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大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继续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对33个专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
——整改工作不断强化。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多次会议要求相关单位有效落实审计整改。区审计局加强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检查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采取措施加以整改,收缴财政资金2.06亿元,完善制度13项,通过建章立制,加强源头管理。
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规范。
(一)预算编制及管理方面。一是支持产业发展、城市建设配套费等专项资金预算编制与项目确定衔接不够,影响预算执行效率,如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初预算,未细化到具体项目,有些项目确定滞后,影响资金及时使用,当年预算执行59.10%;城市建设配套费当年未执行。二是近年来,我区将委托监管企业逐步纳入国资经营预算编制范围,但委托监管企业的投资关系与国资收益分配关系还需进一步理顺,国资经营预算编制基础还需夯实。
(二)财政资金管理方面。至2015年底,我区已使用并办理农转用批复手续的土地,根据区有关规定应向使用土地的项目单位收回耕地占补平衡土地指标费,至审计日尚有部分资金未及时收取。
(三)财政管理方面。一是园区、街道和差额事业单位尚未纳入区财政公务卡管理系统统一管理;个别预算单位未开公务卡或开卡未使用;公务卡管理系统尚未设置实时消费异常信息的预警预报功能。二是根据2015年拟订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应于当年11月底前完成。截至审计日,资产鉴证、事业单位产权登记等工作尚未完成,清查工作有待加快推进。三是部分专项资金未建立有针对性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客观性还不够强;对参与本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中介机构的服务工作,尚未明确统一规范的要求,支出绩效管理有待深化。
对上述问题,区政府已要求区财政等相关部门,一是提前谋划按需编制支出预算,专项预算编制应项目化,切实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和执行效率;加强财政收入征缴管理,及时足额上缴国库。二是进一步做好委托监管企业出资人关系核查工作,抓紧理顺产权关系和国资收益分配关系,夯实国资经营预算管理基础;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及国有企业发展要求,细化和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加强支出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实效。三是进一步扩大公务卡使用单位范围,实行预算单位全覆盖;进一步完善公务卡管理系统建设,实现财政动态监管,提高公务卡结算制度执行效果;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强化资产综合管理;建立分门别类的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制度,逐步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制定绩效评价工作规范,促进提高评价工作质量。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截至6月上旬,区审计局对区统计局、区安监局、区委党校、区社会主义学院、区红十字会等5个单位及其所属3个二级预算单位2015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能加强预算管理,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审计也发现一些不足:一是2个单位办班费、会费收支宕往来账核算,未纳入预算管理,至2015年末累计结余152.67万元。二是3个单位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172.40万元,资产管理基础工作不够扎实。三是个别单位有的耗材未纳入政府集中采购。
对上述问题,要求区财政部门进一步指导和督促预算单位加强其他收入和结余资金的预算管理,规范收支行为;加强对预算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各单位严格执行财政财务制度,不断提高内部管理水平。
三、财政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情况
围绕政府实事项目及目标管理,组织开展对文化创意产业、集建区外建设用地减量化、生态补偿、公共自行车网点建设和设施维护等专项资金审计调查。重点关注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项目预算编制和执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资源环境保护目标和效果、项目后续评估和长效管理机制等情况,促进相关政策措施不断完善和有效落实。
(一)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和绩效情况审计调查情况
2014至2015年,市、区、街镇三级财政共补贴文创产业项目32个(其中:市级17个,区级15个),涉及资金3560.02万元,其中:市级1360万元,区级1421.02万元、街镇779.01万元。2015年底按项目进度已拨付资金2634.02万元。实地调查13个项目, 涉及资金1536.93万元,占补贴总额43.17%。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文创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的投入为加快本区文化产业的集聚和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区经委能认真执行相关规定,不断规范项目申报、审核和资金拨付等管理机制。但审计调查也发现,由于该政策处于初期实施阶段,有的文化项目补贴对象和标准还不够细化,对终止项目已拨付的补贴资金如何处置还不够明确;区级文创产业项目补贴对象有待优化。
对此,要求区经委,一是细化和完善专项资金的补贴对象和标准,增强补贴政策的可操作性。二是优化区级补贴对象结构,加大对文创产业重点行业项目投入,充分发挥扶持资金引导作用。三是加强项目立项调研和论证,完善项目库建设,强化跟踪管理和绩效评估,提高政策落实的有效性。
(二)集建区外建设用地减量化资金使用管理和绩效情况审计调查情况
2014至2015年,区财政拨付减量化资金40524.43万元(含市级7208万元),其中:拨付乡镇38584.59万元,项目结转资金1939.84万元留存区规土局。审计调查了区规土局、区财政局、5个镇及下属21个村,延伸调查了近两年85个立项项目中的41个验收完工项目,涉及补贴资金33376.54万元,占两年拨付资金的86.50%。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我区减量化工作基本按《本市推进实施“198”区域减量化指导意见》及区有关规定执行,目前减量化工作机制初步建立,工作规划已形成阶段性成果,完成了市下达的“198”区域工业用地减量考核阶段性任务,实地查看36个项目均已实现建筑物拆平和土壤复垦,减量化工作初见成效。但审计调查也发现,由于该项工作处于起步阶段,在连片整治、项目立项条件、实施和后续管理以及奖励政策方面还不够完善;复垦土壤质量检测责任主体尚未明确;部分项目搬迁补偿依据和手续不够健全;减量增效及建立长效“造血机制”有待增强。
对此,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一是完善减量化工作配套实施办法,在项目委托资产评估和工程招投标等方面,加快研究建立相对统一、可操作的管理流程和工作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强减量化项目管理,形成职能部门工作合力,各镇应履行好项目实施管理的主体责任;三是有关部门应加强资金统筹管理,指导和督促各镇加强减量化资金(包括留存资金)使用管理;探索建立造血机制,切实保障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长远利益。
(三)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和绩效情况审计调查情况
2013至2015年,预算总量24100万元,其中市财政22100万元、环保专项安排水源地资金2000万元。三年支出23950万元,其中拨付各镇市级资金17288.54万元、区绿化市容局部门预算安排公益林养护费支出4661.46万元、环保专项水源地支出2000万元。三年收支结余150万元,至2015年末累计结余800万元。审计调查了区财政局、区农委、区环保局、5个镇及30个行政村、6家绿化养护公司,涉及资金13067.76万元,占区财政下拨资金的74.13%。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生态补偿资金投入,改善了村容村貌和农民居住环境,促进了耕地地力和农作物经济效益的提升。抽查22个行政村均按规定全额下拨农户公益林流转费。但审计调查也发现,现行水源地生态补偿办法对用于“农民生态补偿”资金的具体内容及标准未予细化,补偿资金使用情况各村应公示的具体内容未予明确;有的补偿资金使用超范围,有的支付依据不够齐全;公益林养护队伍建设等长效管理工作不够到位。
对此,要求相关职能部门一是进一步明确生态补偿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细化内容,统一补偿标准、规范补偿形式,适度提高镇级资金统筹率,充分发挥专项资金支持和引导作用;二是督促各镇建立完善相关评估、审批等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三是加强公益林养护队伍建设,强化后续监管,提高生态保护质量。
(四)宝山区公共自行车网点建设和设施维护管理和绩效情况审计调查
宝山区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项目于2009年启动建设,2013年列入区政府实事项目。至2015年末,已建成公共自行车租赁网点327个,投放公共自行车8680辆;区财政预算安排6525.52万元,其中网点建设费5269.13万元、运行维护费1256.39万元。同时对重点区域12个居委会进行实地走访并开展了问卷调查。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公共自行车项目运行以来,在方便市民短距离出行、缓解城市交通压力、降低居民出行成本、倡导低碳绿色节能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193份有效调查问卷反映,市民对该项目满意率90.16%,租赁者对运营服务质量满意率96.59%。但审计调查也发现,项目建设协调推进机制还有待完善;运营公司应对借还车“潮汐”现象的运营调度能力有待增强;设备维护保养等服务质量有待提高;项目运营绩效评价有待进一步规范。
对此,要求区建交委,一是进一步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完善公共自行车网点建设管理机制,结合实际优化网点设置。二是加强大数据综合分析,加强调度力度,缓解潮汐现象,为市民提供更好的便利服务;三是督促运营公司完善公共自行车管理信息系统,强化后续运营维护质量考核和绩效评价。
四、落实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情况
(一)宝山工业园区公共租赁房建设项目跟踪审计
2012年12月区建交委批复该项目概算总投资6.32亿元。截至2016年4月30日,区财政累计筹措专项资金66375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6375万元,市级公租房补助资金20000万元,区级财政资金40000万元。区公租房公司收到财政拨款42412.63万元,实际支付42443.50万元。区审计局进行了跟踪审计。目前项目主体工程基本完成,卫生、环卫、电梯、绿化等工程正在验收。区审计局将根据项目竣工决算进程及时开展竣工决算审计。
(二)区交通管理八项措施项目跟踪审计
该项目于2013年11月经区发改委批准,2015年5月批复调整项目投资额为16925万元,其中:由区公安局负责实施六项,投资12052万元(其中:市级607万元,由市交警总队负责实施,上级部门负责审计);区建交委负责实施两项,投资4873万元。在跟踪审计基础上,2015年完成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该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14099.27万元,审计核减1066.18万元。
对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或作出审计决定,要求有关单位即知即改,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区政府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强化源头管理,提升管理水平。区审计局继续抓好审计整改持续跟踪检查制度,确保审计整改落到实处。审计整改情况,区政府将在今年年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继续加大审计公开力度,对部分单位预算执行审计、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结果,经批准后区审计局将依法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