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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宝山区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07-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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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07-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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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

(二OO七年六月十四日)

宝府办〔2007〕40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的精神卫生管理工作,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对宝山区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 原  宝山区副区长
  副组长:张丽英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 建  区卫生局副局长
  成 员:陈炳文  区公安局副局长
      华建国  区民政局副局长
      陈仕宏  区财政局副局长
      徐林彬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刘绪和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茅忠宏  区司法局副局长
      蒋碧艳  区教育局副局长
      任华康  区医疗保险办公室主任
      郭廷育  区残联理事长
      侯建星  区红十字会副会长
      黄 敏  区精神卫生中心院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由王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各单位相关人员自行替补。
  特此通知

主题词:机构 调整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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