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提升万石港、罗南长浜等4条河道为区管河道的批复_区政府文件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提升万石港、罗南长浜等4条河道为区管河道的批复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5-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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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区政府文件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 体       裁: 批复
  • 发布日期: 2025-09-04
  • 发文字号: 宝府〔2025〕84号
  • 发文日期: 2025-08-27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

区水务局:

关于提升万石港罗南长浜4条河道为区管河道的请示》(建管20253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万石港4条段镇管河道提升为区管河道,提级后的河道长效管理委托属地镇政府实施。同时,由范宇副区长担任上述4条河道的一级河长。

特此批复。

 

 

2025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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