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宝府复字(2026)第761、762、1032、1033号 《行政复议决定书》公告_行政复议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沪宝府复字(2026)第761、762、1032、1033号 《行政复议决定书》公告

信息来源: 上海市宝山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6-08-13
【字号
  • 所属类目: 行政复议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公告
  • 发布日期: 2026-08-13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6-08-13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上海市宝山区司法局

沈宏亮:

你因不服上海市宝山区大场镇人民政府作出的《告知书》(编号:SQ002453521120260324001SQ002453521120260324002)、上海市宝山区财政局作出的《告知书》(编号:SQ002452350120260505001)、上海宝山区审计局作出的《告知书》(编号:SQ00245377120260505001),分别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案号:沪宝府复字〔2026〕第761762号;沪宝府复字〔2026〕第1032号;沪宝府复字〔2026〕第1033号)。本机关依法受理上述行政复议申请,现已审理终结。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复议决定书》[沪宝府复字(2026)第76176210321033],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至上海市宝山区行政复议局领取《行政复议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如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2026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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