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构建布局科学、用地节约、智慧高效、绿色安全、保障有力的现代设施农业发展格局,进一步提升本区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提升和增强农业生产设施装备水平、保供和防灾抗灾能力,规范和加强本区农业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市级农业设施财政性资产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沪农委〔2022〕7号)、《关于印发上海市设施菜田项目建设管理细则的通知》(沪农委规〔2022〕9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沪农委规〔2023〕4号)、《关于印发〈上海市都市现代农业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沪农委规〔2023〕17号)等文件精神,制定《宝山区农业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所要解决的问题
为市级相关文件提供区级文件支撑:《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市级农业设施财政性资产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沪农委〔2022〕7号)、《关于印发上海市设施菜田项目建设管理细则的通知》(沪农委规〔2022〕9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沪农委规〔2023〕4号)、《关于印发〈上海市都市现代农业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沪农委规〔2023〕17号)。明确区级投资范围内区镇级配套比例以及相关建设流程等内容。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七章,五十条,主要包括总则、支持对象和内容、支持方式及标准、项目申报审批和实施管理、项目资金与资产管理、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附则等内容。
第一章为总则。明确了制定《办法》的目的和依据、基本原则及管理推进部门,明确《办法》支持项目为设施菜田、高标准农田和都市现代农业建设项目三类。
第二章为支持对象、内容。《办法》明确了支持项目为设施菜田、高标准农田和都市现代农业建设项目,规定了支持项目建设的对象和申报要求、项目类别。根据项目类型规定了项目内容及支持范围。
第三章为支持方式及标准。《办法》明确了支持项目的支持方式、支持标准、资金分配比例、资金使用等内容。
第四章为项目申报、审批和实施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类型明确了项目申报流程、审核方式、调整范围、建设周期、验收程序及要求。
第五章为项目资金与资产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管理类型明确财政资金清算和下达、自筹资金清算上报、资金拨付方式、资产管护等内容。
第六章为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办法》明确了项目检查督查的责任分工、项目使用管理、绩效评价及相关法律要求。
第七章为附则。《办法》由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负责解释,明确了实行日期和有效期
附:关于《宝山区农业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依据
关于《宝山区农业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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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 称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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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市级农业设施财政性资产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沪农委〔2022〕7号) |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 |
2022年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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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关于印发上海市设施菜田项目建设管理细则的通知》(沪农委规〔2022〕9号) |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 |
2022年1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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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关于印发〈上海市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沪农委规〔2023〕4号) |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 |
2023年4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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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关于印发〈上海市都市现代农业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沪农委规〔2023〕17号) |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 |
2023年1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