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代 表 建 议 办 理 用 纸
建议号 089
装 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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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对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8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提出人 |
尹红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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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形式 |
☑面见 □电话 □传真 □网上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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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尹红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南蕰藻路康文路路口设计的建议,我委已收悉。经现场调查研究,现形成办理意见如下: 南蕰藻路康文路东进口的车道布置为直行、左转,东向西车辆行经路口时应按照信号灯及导向箭头标识选择车道通行,为进一步规范行车秩序,已在车道内漆划导向箭头和“红灯停”字样。 受站体施工场地及周边区域限制,南侧通道西向东人非混行,若进行分隔则宽度不满足通行要求,后续我委将与轨交18号线二期项目部积极沟通协调,根据站体建设进度推进道路复位等相关工作。
经办人签名:纪昱辰 联系电话:66939253 承办单位盖章: 2024 年 5 月 16 日 |
说明:1.办理情况须在规定时间内征求提出人意见,如书写不够,请另附纸。
2. 提出人可以当面向承办单位反馈办理结果,也可以在走访答复后将本表寄送承办单位。
3.本表经代表签名后,一份存承办单位,二份送区政府办公室,一份留提出人(若为联名建议留三份)。
承办单位对办理结果的分类(请在4个选项中选择1项用“√”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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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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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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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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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作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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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复文公开属性的分类(请在5个选项中选择1项用“√”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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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
依申请公开 |
不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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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公开 |
摘要公开 |
全文公开 |
摘要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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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复文非主动公开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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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领导审核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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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对办理情况提出意见:(请在栏目后的空格内用“√”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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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办理结果 |
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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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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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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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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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办理态度 |
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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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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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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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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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过程中的沟通 |
很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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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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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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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答复的针对性 |
很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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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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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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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