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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沪(宝)征地告〔2022〕第15号)

信息来源: 区规划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2-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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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征收土地公告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体       裁: 公告
  • 发布日期: 2022-07-19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2-07-19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规划资源局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宝)征地告〔2022〕第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2年07月1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2〕671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工业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潘泾路、南至月罗公路、西至上海中集宝伟公司、北至上海菱大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宝山区罗店镇束里桥村东李组593.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593.5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宝山区罗店镇束里桥村南曹组44025.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7898.4平方米、建设用地24214.5平方米、未利用地1912.7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44619.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7898.4平方米、建设用地24808平方米、未利用地1912.7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宝山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36417967     监督电话:56109705 

联系人:朱越 杨华栋    联系地址:宝山区友谊支路83号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2年0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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