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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市医保局】调整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政策问答

信息来源: 区医保局 发布时间 202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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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2-10-12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2-10-12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医保局

原文链接:http://ybj.sh.gov.cn/zcjd/20221008/cbea843a5f6c476b8aaabe5f9b8afaf5.html

调整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政策问答 

1.为什么要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

答: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健全稳健可持续的筹资运行机制的有关任务要求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助行业强主体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沪府规〔202212号)的要求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调整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

2.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将如何调整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助行业强主体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沪府规〔202212号)的要求,从202210月起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降低0.5个百分点,由原10.5%调整至10% 个人缴费比例不变,仍为2%

3.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比例是否有变化?

答: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比例由原来的11.5%调整为11%

4.调整之后职工医保待遇会不会有影响?

    答:本市职工医保基金收支情况良好,降低单位缴费费率0.5个百分点,参保人员医保待遇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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